梧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做好我局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梧州市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梧州市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我局按照遴选职位名额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按上述原则,确定梁颖欣等21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见附件,按同一职位准考证号顺序排列)。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和材料内容
(一)报送时间
2021年5月28日至31日。
(二)报送方式
1.直接送达资格审查地点:梧州市公安局11楼1125室(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66号),可乘坐3路、12路、38路、50路公交车到三龙大道中站或乘坐24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2.邮寄地址: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66号,梧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774-2280021;
3.扫描发邮件:garsk123@163.com。
(三)报送材料内容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发送邮箱、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我局: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出具的推荐报名表原件;
6.服务年限证明材料
7.公务员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8.年度考核登记卡或表(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9.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遴选机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开遴选公务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一)公开遴选的公务员2年内不得调离遴选机关。
(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附件:
1. 梧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docx
梧州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7日
广西遴选群 61646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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