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您将跳转至新网站进行购买,购买成功会自动刷新当前页面。
取消
立即开通
公选王官网 公选王网校 公选王APP
扫描下载“公选王APP”
加入VIP
提醒(0) 欢迎您! 登录 注册 会员中心 微信
15072428589
【工商遴选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侵犯商业秘密予以明确界定

公选王遴选网 lx.gongxuanwang.com 2017-08-29 阅读: 2538

收藏 打印 【字体:

分享:
[公选王遴选网导语]
8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二审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二审

对侵犯商业秘密予以明确界定

2017年8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有的地方、部门、单位提出,虚假交易只是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一项内容,如实践中通过虚构成交量、交易额等进行宣传,以达到吸引消费者目的,按照虚假宣传处理即可,不需要单独规制。据此,修订草案中删除了经营者不得进行虚假交易的相关规定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企业提出,实践中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后,有的经营者明知或者应知上述情况仍将商业秘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对此,修订草案明确: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是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企业、单位提出,对搭售行为的规范,应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为前提,且反垄断法对此已作了明确规定;而对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应允许其自主设置交易条件,购买者如不愿接受该条件,也可以选择与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这属于正常市场交易活动,不宜予以干预。为此,修订草案删除了对搭售行为的相关规定

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民事赔偿相关问题,修订草案恢复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民事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的规定,又参照商标法、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加法定赔偿额的规定。

【推荐阅读】

【工商遴选考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全文)

【2017工商遴选考点】十八大工商总局机关党建工作综述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公选王”或“公选王遴选网”
每天分享:遴选资讯、遴选热门考点、遴选真题、遴选预测题……

上一篇: 【宣传遴选重要考点】学习弘扬塞罕坝精神 坚定不移发展生态文明建设

下一篇: 【司法遴选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考试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

  • 热门专题
  • 热门点击
  • 今日文章
关于我们| 严正声明| 联系我们| 申请友链| 付款方式| 网站导航| 今日更新
公选王网校——公务员遴选在线学习平台 公选王公务员遴选网——15年专注遴选研究 公选王网站——中国公选遴选考试培训领跑者,专注遴选考试培训研究 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删除或者支付稿酬。
售前咨询:
131-6465-6773 / 150-7242-7607
售后服务:
150-7242-8589 / 173-6330-3787
在线咨询

题库

APP下载

回到顶部
在线咨询

题库

APP下载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