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日,国务院扶贫办举行2017年脱贫攻坚考核专项新闻发布会,介绍脱贫攻坚考核工作相关情况。据悉,国务院扶贫办采取6项举措改进完善2017年脱贫攻坚考核评估工作。
一、强化了考核的统筹整合
将东西部扶贫协作交叉考核并入扶贫成效省际交叉考核,按照“五统一”的方式,统筹安排,一次完成。“五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抽样、统一评定,既减轻地方负担,又提高考核效率。
二、注重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的结合
进一步完善年终考核和平时掌握情况的结合,防止“一考定终身”。年终考核主要包括省级总结、省际交叉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等。平时情况考核,由去年的11项内容,拓展到专项考核核查、部门数据、梳理平时情况等3方面18项内容。其中,今年的考核新增了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贫困县涉农资金专项督查、扶贫领域财政监督检查情况、统计执法监督等内容。
三、完善省际交叉考核和第三方评估
省际交叉考核人员从各省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脱贫攻坚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推进部门成员单位抽调,其中脱贫攻坚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推进部门成员占50%以上,市县基层一线扶贫干部占30%以上,充分发挥其政策熟、业务精的优势,重点考核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脱贫人口返贫等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发现突出问题,听取意见建议。省际交叉考核不再考核“两率一度”。第三方评估简化“两率一度”调查问卷,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三落实”等设计,内容由去年的23项减少到17项,减少了四分之一。简化收入调查,改算收入为重点分析收入的来源、结构和稳定性。完善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指标,注重获得感,增强客观性。用好建档立卡数据,不进行重复调查。使用信息化技术,提高评估效率,减少评估人员。此外,在省际交叉考核和第三方评估中都增加了对脱贫人口返贫情况的考核。
四、建立问题核实机制
省际交叉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实地调查发现的疑似问题要及时反馈地方,地方有异议的,可以解释说明。省际交叉考核组和第三方机构按要求复核,做到问题发现准确、判断依据扎实、原因分析深入,确保考核评估结果更加真实、可靠、过硬。
五、改进综合分析评价方法
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评价各省年度脱贫攻坚成效。加大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考核力度。对考核结果影响最大的,是问题的数量和严重程度。即使减贫成效明显,但问题多、问题突出的省份,考核结果等次也会靠后。这就要求,各省不仅要完成好年度减贫任务,还不能有突出短板,更不能在关键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六、强化考核作风
考核评估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开展考核评估工作。考核中,除建档立卡数据外,不得要求地方填表报数,所需数据由考核评估人员自行采集。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考核评估信息。要严禁发生干扰阻挠,提供虚假材料,影响考核评估等行为。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对搞形式主义、干扰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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