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的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是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
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体制机制,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为重点,以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提高脱贫攻坚实效为导向,由找准帮扶对象向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由关注脱贫速度向保证脱贫质量转变,由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并重转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打好脱贫攻坚战。
2018年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学习研究习近平扶贫思想。要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扶贫思想,深化理解、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实际行动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体现我们的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
二是各省区市要依据向中央签署的《脱贫攻坚责任书》,确定2018年度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县摘帽计划,调整完善脱贫滚动规划。国务院扶贫办将继续与各省签订年度减贫责任书,跟踪任务完成情况。
三是制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深化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巩固脱贫成果,重视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确保不留“死角”。
四是聚焦深度贫困攻坚。全面贯彻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强化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精准支持,强化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群体的精准帮扶。五是抓实推进精准施策。按照“五个一批”的基本思路,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分类施策。
六是开展作风专项治理。中央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持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明确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
七是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内生脱贫动力。加强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让贫困群众想干、敢干、能干、会干。
八是完善督查巡查和考核评估机制。强化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把抽查暗访作为主要方式,推动政策举措落地,督促整改问题。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
九是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更好搞好帮扶,结对双方要科学编制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减贫成效、劳务协作、产业合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十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继续做好“四个一批”(一批脱贫先进典型、一批帮扶先进典型、一批扶贫系统先进典型、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功案例)的推荐报送工作,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样本,推动各地受启发、找差距、明方向。
十一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思想,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讲解读,加强典型引路,组织开展好我国第5个扶贫日系列活动,积极主动开展扶贫宣传工作,汇聚脱贫攻坚正能量。
十二是提升脱贫攻坚管理水平。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干部能力,凝聚各方合力,提高攻坚效益和效率。
十三是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重点防范政治风险、经济风险、道德风险。有效防止脱贫任务不完成不真实,防止有的地方政府打着扶贫旗号大举发债,防止政策养懒汉,造成“福利陷阱”,防止以贫为荣,破坏社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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