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一词始于东汉,指有较大作为、享有崇高威望、为社会作出贡献的致仕官员或者社会贤达人士。明清两代州县均设有乡贤祠以表彰与纪念对本地产生过影响的人物。历史上,在基层社会发展进程中,乡贤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相信新乡贤可以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新的更大作用。具体如下,我们认为有五类人士可以成为新乡贤。
一是退休返乡的体制内工作者,包括官员、教师、医护人员等,他们掌握了一定的社会资源和专业技术,带着资源与技术回到故土参与当地基层建设事业,比如时任新疆军区后勤部部长的甘祖昌将军解甲归田,率全家人返回江西老家农村,做了一名“将军农民”。
二是德高望重的基层干部,这一类人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心骨,是基层发展的稳定器,他们有德有为有位,在位时为老百姓谋福利,退位后发挥余热仍能衷情于乡里,比如杨善洲退休后在22年间带领大家植树造林5.6万亩、价值3亿元的林场,并无偿捐赠给国家。
三是可耕可读的贤人志士,这些人都是当地模范人物,在认识与见解上有一定高度,为百姓排忧解难,他们敢于仗义执言、主持公道,尤其在百姓关心的“红白喜事”上具有很大的话语权,在百姓心中享有崇高威望,是新时代的社会贤达。
四是反哺桑梓的各界精英,这类人是重点引进的新乡贤,他们是经济建设的能手,掌握了先进的管理技术,能有效地改造基层现有的经济与产业现状。
五是意愿为乡村振兴出钱出力与建言献策的优秀典范,这类新乡贤对基层社会治理并不一定亲力亲为,可以通过投资、“金点子”、现代通讯等手段与基层建立联系以提供意见与建议。
总之,新乡贤的“新”,在于“以人民为中心”,在于致力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在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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