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兴则国家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是一项艰巨繁重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乡村自身难以实现,需要正视乡村在发展中存在的短板,积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城镇对乡村发展的支持和带动作用。
当前,乡村发展短板主要表现在:底子薄、发展滞后,在人均收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同城镇相比存在明显差距;贫困人口多,且主要集中在生产生活条件比较恶劣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难度大;现代化产业基础薄弱,新经济发展缺乏基础条件,难以实现与城镇同等程度的经济增长和生产力水平提高;由于城乡二元体制还没有彻底打破,城乡之间要素不平等交换问题依然存在,乡村比较缺乏资本、人才、先进技术等生产要素。可见,实现乡村振兴,仅仅依靠乡村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依靠城镇优势生产经营主体、良好组织形态、现代化生产方式、先进科学技术来激活乡村各类资源和要素,促进乡村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发展潜力得到有效释放。
在过去相当长一个时期,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为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建设提供了资金积累。改革开放后,乡村又为城镇建设提供了大量土地、廉价资源等生产要素,大批进城务工农民更是为城镇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可以说,没有乡村的支持就没有城镇的繁荣。繁荣起来的城镇支持和带动乡村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
发挥城镇对乡村发展的支持和带动作用,关键是破除城乡二元体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引导城镇的资本、人才、先进技术等生产要素流入乡村,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自由流动。当前,尤其要发挥小城镇和城镇企业的作用,使其成为以城带乡的基本支撑。
小城镇毗邻乡村、贴近农民、连接城乡、亦城亦乡,且进入门槛低、各种束缚少,既是城乡之间资源要素双向流动的重要依托,又是农民深度融入城镇的重要场所,因而是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枢纽和依托。应鼓励和引导小城镇因地制宜发展,把城镇建设与提高进城农民素质有机结合起来,使小城镇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典范、农民感受城镇文明和现代文明的窗口、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平台。
企业是带动城镇生产要素流入乡村、支持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城镇支持和带动乡村发展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向乡村提供资金等资源要素;二是依靠市场手段引导城镇企业进入乡村,双方基于经济利益实现合作共赢。实践证明,后一种支持方式更为有力,也更可持续。促进城镇企业进入乡村,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一是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破除阻碍城乡之间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城镇和乡村之间各类资源要素平等交换,激发乡村各类资源要素的活力。二是加强财税、金融、土地、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套,为城镇企业进入乡村、融入乡村、建设乡村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集约规模经营,夯实推进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为城镇企业进入乡村、支持乡村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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