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主攻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以“三区三洲”为代表的中西部地区,这些地区基础条件薄弱、致贫原因复杂、公共服务不足,脱贫难度更大。同时,其独特的自然资源和文化特征也孕育出生态农业和民族医药等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开发这些产业,有利于增强深度贫困地区的自我“造血”功能。
产业扶贫可以创造就业岗位、提高居民收入、发展地方经济,是保障深度贫困地区人民实现稳定脱贫的基本途径。农业保险具有平衡和分散风险的特点,是避免自然风险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越来越深地融入农业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当农业生产者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遭受经济损失时,农业保险能够提供保障,稳定深度贫困地区农户收入。农业保险和产业发展相结合,有利于推动产业扶贫项目进一步市场化、规模化,促进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项目可持续发展,是构建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开发体系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农业保险助力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加强风险防控。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的农业生产,是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重要项目和农民主要收入来源。农业生产是“露天工厂”,具有“靠天吃饭”的局限性。深度贫困地区大都自然条件恶劣,发生灾害的频率高、范围广,加之病虫害等方面的影响,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大挑战。因此,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更需要借助农业保险这一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等功能,将农业生产者独自承担的风险转变为由保险公司集中管理并有效分散,保护农业生产者利益,进一步激发其投入生产的积极性。农业保险能够提供灾害损失补偿,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消除灾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保障灾后农业再生产顺利进行,防止深度贫困地区农户因灾致贫返贫;能够积极配合产业扶贫做好防灾减损,并通过实行差别费率等方式,鼓励相关企业和贫困群众主动做好预防工作,降低农业风险发生的概率,实现对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风险控制和管理。
提供资金支持。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对科学技术、物质装备、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要求更高,资金技术投入规模大、周期长,收益不确定性和损失风险大,客观要求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农业风险管理体系。特别是当相关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资金需求也相应变大。农业保险作为产业扶贫的金融力量,通过大力推进保险产品创新,促进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入产业扶贫项目,能够为产业扶贫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农业保险为产业扶贫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一方面,可以通过农产品合约质押和农业保险合约的担保,将保险资金直接投入到项目中,为产业扶贫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和债权投资计划等创新方式,将农业保险资金间接投入产业扶贫项目,满足小微型农企和农户的融资需求。
提高扶贫效率。农业保险介入灾害处理过程、参与赔偿与救助等社会关系协调,能够架起政府、企业和贫困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有利于帮助各方增进相互了解,有利于促进各方更好了解贫困群众需求,提供更精准、更有针对性的保障服务,提高产业扶贫的效率。农业保险机构根据受灾的严重程度、实际损失情况以及保险约定合理确定保险赔付金额,对因灾受损的农民进行精准补偿,能够最大限度解决扶贫资金平均发放产生的低效问题。在赔付资金发放途径上,农业保险强调保险公司和农民面对面、一对一直接发放,实现精准兑现,能够提升扶贫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农业保险能够兜住贫困人口从事农业生产的风险底线,增强贫困群众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和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他们脱贫致富的信心,进而提高产业扶贫项目的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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