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善相关治理机制,抓好源头防控。相对于大气和水污染,土壤污染更为隐蔽、更难治理。应增强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科学打好净土保卫战。
建立健全土壤污染监管体制。加大对污染地块的管理力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和定期会晤沟通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与标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管理。治理区域相关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联动。根据耕地污染程度,以风险防控和确保农产品安全为目标,调整农用地利用方式和农作物种植结构,并进一步加大农用地分类管理力度。加强科研院所合作,进一步深化对土壤污染和农产品污染物超标对应关系问题的研究。构建土壤治理责任追究机制,对未达标准的污染场地进行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责任追溯。在企业变更用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破产、倒闭、搬迁或开发建设前,应进行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对未污染耕地给予适当的生态保护补偿。
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风险防控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源头防控、治理修复等措施。对于轻度污染耕地,通过秸秆还田、生态修复等措施推动土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对于工矿用地,按照开发程度制定相应修复计划,进行基本修复或直接转化为绿地,控制污染扩散风险。对于建设用地,重点关注学校、养老机构等公共服务用地,通过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等途径实现污染风险的有效防控。实施土壤环境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摸清污染面积、分布及污染程度等关键信息,以重金属污染防控区、工业园区等为重点,动态更新重点监管工矿企业名单及土壤环境监测结果。进一步优化农业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布局,推进监测点位县市区层面全覆盖。通过调查入户、督查入村(社区)等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以科技创新推进土壤修复。加强政策引导,加大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出台土壤污染治理技术清单,强化技术培训和规范制定,为新技术运用配套新政策,使之充分发挥效能。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基于大数据的分类、分级、分区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相关部门土壤环境数据采集与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分析与预警。通过多技术联用处理复合污染,开发靶向高效处理材料及技术,发展多技术联用修复过程的关键性衔接和配套设备、技术。发展深层污染土壤协同修复技术,切断污染源向地下水的迁移途径,实现水土共治。针对不同地层污染物、污染程度差异,推进多技术集成耦合,实施分层分区处理。
多渠道破除土壤污染治理资金约束。坚持多元化融资思路,分类解决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融资问题。对于地处人口聚集区、未来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地块,应兼顾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方式推动治理修复。进一步优化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体系,完善融资结构和效益。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方式,统筹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设立具有土壤污染治理融资功能的平台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偿债保障机制、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和“借、用、还”一体化循环机制,形成高效管理运作体系,为土壤污染治理提供充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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