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意见》明确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5项原则:
一是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
二是全面培养、分类施策。全方位培养各类人才,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人才,实施差别化政策措施。
三是多元主体、分工配合。推动政府、培训机构、企业等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乡村人才培养。
四是广招英才、高效用才。拓宽乡村人才来源,为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条件,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内在活力。
五是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完善人才服务乡村激励机制,让农村的机会吸引人,让农村的环境留住人。《意见》还提出了到2025年的目标任务,即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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