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x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为总目标,扎实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形成了由点及面、协调共进的工作态势。截至5月底,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87.79%、各县(市)77.5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83.6%;累计创成省级示范小区82个;全市生活垃圾增长率已提前实现负增长,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3%,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现就我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工作氛围持续向好。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出台了《温州市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高规格召开全市推进大会,为温州市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专项监督,助推垃圾分类提速提效。二是部门联动强化。按照“管行业、管分类”要求,目前已有60个市直部门出台垃圾分类专项方案。今年年初,市分类办在严峻的防疫形势下积极应变,联合各地各部门,化被动为主动,将线上与线下、转运与直运相结合,制定一系列指导意见,开展多类型指导培训,打造多模板投放收运,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效率。三是各级反响热烈。市分类办及时总结温州市优秀做法上报省厅,获得省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和肯定,转发全省各地借鉴学习。在鹿城生活垃圾分类现场会的带动下,瓯海、瑞安、永嘉、平阳、苍南等各县(市、区)踊跃争取现场会“主办权”,形成争优创先的浓厚氛围和比学赶超的热烈反响。
(二)源头减量稳步推进。通过全面实施《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从消费、循环、处理等三个方面实现源头控制。一是倡导文明消费。全面限制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一次性纸杯;56家星级酒店倡导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品;结合文明单位评选,在1090家文明单位(不含县级)开展“节俭养德”行动,着力打造一批“文明餐桌示范食堂”。二是引导循环利用。加快推广绿色包装,宣传引导61家超市、农贸市场推广使用环保购物袋,包装胶带宽度降低25%以上,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70%。三是提升处理能力。15个农贸市场实现果蔬菜皮等易腐垃圾就地处理,其中鹿城区松台农贸的垃圾减量率达80%以上。
(三)回收利用不断提升。一是健全回收网络。按照“七统一、一规范”要求,加强回收网点整合,持续规范回收行为,在320个快递网点设置绿色回收区,城镇居民小区回收站点建设覆盖面达26%以上;建成并投用分拣中心(交易中心)11个,培育骨干企业25家。二是推进信息建设。建立回收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精准收集、分析企业运营信息,及时掌握行业实时动态,调整发展方向。三是推进城乡统筹。结合“美丽田园”建设、“最美村庄”评选等工作落实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理;不断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探索建立废弃农膜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回收处理体系。
(四)闭环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完善分类投放环节。住宅小区有序推行“高层撤桶”“撤桶并点”,预计市区6月底前将基本完成高层撤桶工作;创成分类投放示范机关477个,充分发挥机关示范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户源头分类“可操作、能评估、有奖惩”模式,实现城乡统筹推进。二是健全分类收运体系。在传统转运的基础上,逐步推行易腐垃圾直运、以桶换桶等高效便捷的收运模式,从根本上解决混收混运、二次污染等问题,全市已实施分类运输线路390条,其中易腐垃圾收运线路136条。三是强化终端处理保障。共建有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16座,日均处理能力10390吨,基本满足总体需求。今年将再建成8座处理设施,其中垃圾焚烧厂3座,餐厨垃圾厂5座,进一步丰富处理方式。
(五)样板亮点不断丰富。一是着力推进垃圾房改造。以投放方便、环境整洁、外形美观为原则,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推出简易版和智能提升版两种垃圾房改造模式及特定人群上门收取服务;将垃圾房、公厕等环卫设施作为新区开发、老旧小区改造、住宅区建设等工作的前置条件,全面落实设施建设。二是着力突进管理模式创新。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对垃圾分类数据进行采集、整合、分析、应用,打造智能、半智能小区近100个;结合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实现垃圾精准投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局面。三是着力推进收运体系建设。通过补充预约、上门收集,设置有害垃圾“收集日”等方式,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收集,提高分出率。今年3月以来,已规范收集有害垃圾近8吨。
(六)监督考核全面发力。一是考核竞比有目标。垃圾分类工作连续多年列入为省、市民生实事项目与市政府重点工作,并纳入市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年终考绩项目,作为县(市、区)及街镇书记“温州擂台·六比竞赛”比拼亮晒内容。二是动态督考有成效。市分类办健全“季目标、月通报、周督查”推进机制,对市区36个街道实行每月考核排名,全面形成“比学赶超”工作氛围。三是城乡统筹有载体。以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最美村、最脏村”评选等重点工作为载体,统筹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
(七)宣传引导持续推进。一是强化正向激励。推广“积分兑换”、“红黑榜”、“基金奖励”等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市民养成分类习惯,市民参与率显著提升。二是强化执法教育。逐步推行强制分类,以严格执法促进分类实效,去年市区垃圾分类立案数达2991起,有效倒逼源头主动分类。三是强化媒体联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常态化开设“垃圾分类,温州行动”等新闻专栏,持续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共发动近2万名志愿者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八进”宣传活动4250场次,市民群众知晓率明显提升。
二、存在问题
2019年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温州市垃圾分类工作与省内外先进城市相比、与上级领导要求相比、与市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制保障有待提升。生活垃圾分类需要群众付出时间和精力改变固有的生活习惯,仅靠社会道德约束较为被动,法制保障是推进垃圾分类的重要保障。但是,目前我市尚未出台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法规,执法工作的主要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存在针对性不强、适用范围小等问题,要尽快出台贴合温州实际的地方性法规,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合力仍需加强。虽然市本级及部分县(市、区)分类办已成立专班,实行集中办公,但部门间的合作衔接还不够顺畅;城镇和农村界限还不够清晰,工作存在盲点;城乡统筹还需加强,全市“一盘棋”还未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各自为政,叠加效应不突出。
(三)收费机制亟待完善。对居民个人来说,我市尚未建立生活垃圾差别化收费机制,经济杠杆无法运用,导致“垃圾多产生少产生一个样,分不分没差别”,群众垃圾分类获得感不佳,影响参与积极性。对地方政府来说,我市尚未建立垃圾减量激励机制,各县(市、区)垃圾减量激励缺乏量化载体。
(四)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投放环节质量不高,一些小区垃圾分类容器设置不合理,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准确率较低;收运环节短板明显,分类收运车辆配备不足、“混收混运”现象还较普遍;处理环节缺口较大,乐清、永嘉、平阳、文成、龙港等县(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仍不能满足需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滞后,存在逾期考核被扣分风险;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回收网点、分拣中心、交易市场)不完整,总体档次不高,缺乏有实力的龙头骨干企业。
(五)社会满意度不高。去年全市各县(市、区)垃圾分类满意度调查成绩很不理想,各县(市、区)在全省排名基本都处于中下游水平。
三、下一步措施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指导,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热情高涨、劲头十足,各地纷纷亮出实招、奇招,掀起了新一轮工作热潮。下一步,我市将结合“三强两促”专项行动,强化攻坚、抢抓时间,全面补短板、强弱项、出亮点。
(一)完善顶层设计。一是加快立法工作。密切对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制订情况,结合温州实际,加快推进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地方性法规出台,为分类工作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完善收费制度。加快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建立健全差别化收费机制,充分运用经济杠杆手段,改变“垃圾多产生少产生一个样,分不分没差别”的现状,提升居民分类减量积极性。三是强化工作保障。把垃圾分类作为各地各部门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配齐配强分类专班力量,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不断加大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并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更成熟的技术设备,共同参与到温州市垃圾分类工作中。建立健全统一的管理和技术标准,因地制宜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落实。全面发动群众,发挥基层治理作用,着力做好辖区内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以及宣传引导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健全分类体系。构建全链条分类体系,扣紧抓牢每个分类环节。前端投放环节,加快推进“两撤两定两到位”管理模式(即:高层撤桶、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劝导员和垃圾房配备到位)。有条件的老旧小区要加快推进分类投放点垃圾箱房建设,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温州样板”。对新建住宅小区,把垃圾房配套设施建设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中端收运环节,督导推进“分类直运+分类转运”运行模式,鼓励推行“不分类,不收运,谁收运,谁负责”管理模式,切实杜绝“前分后混、混收混运”现象。末端处理环节,按照“2020年,县以上城市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不出县”的要求,加快推进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
(三)提升减量成效。一是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机关单位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将垃圾分类工作列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持续倡导饭店(宾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推行“光盘”行动,实现餐饮企业、学校、单位食堂全覆盖。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限塑令”。二是推行绿色环保包装。加快落实农副产品、食品、礼品、快递等重点领域的环保包装工作,减少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和废弃物产生,全力实现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不低于50%,循环中转袋使用比例超过70%。三是提升回收利用水平。指导各地编制回收利用专项规划。建立综合性信息化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模式,鼓励在商场、超市设置便民回收点,实现城镇回收利用率达50%、农村达45%以上。
(四)强化宣传引导。一是党建引领。按照“党员带好头、单位作表率”的思路,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鼓励各社区开展全民行动,力争10月底前机关企事业单位实现参与率100%、准确率90%以上。二是学校教育。将垃圾分类纳入教职工个人教学评价,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等平台,引导学生逐步养成好习惯。三是全民发动。全面开展“敲门、入户、进店”宣传指导,力争到6月底前实现城区宣传全覆盖。加强国家级、省级等主流媒体合作,讲好温州垃圾分类故事。四是执法支撑。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标准示范小区以及重点道路沿街商铺等重点责任主体实施严格执法,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加大典型曝光力度,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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