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符使用上容易出现的几个错误:
一是汉字“○”用阿拉伯数字“0”或大小定英文字母“O”代替;
二是公文发文字号用的六角括号“〔〕”用中括号“〔〕”或小括号“()”代替;
三是单书名号“〈〉”用大于、小于号合在一起形成“<>”代替;
四是分隔符“.”用小数点“.”代替;
五是代替“某”的“×”符号用英文大写字母“X”代替。
解决以上问题,可从文档“插入”功能的“特殊符号”中查找。同时要注意,行文中遇数字、“%”、字符和英文人名在转行时应作技术处理,不得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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