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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北遴选重磅考点】湖北省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公选王遴选网 lx.gongxuanwang.com 2022-05-16 阅读: 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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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王遴选网导语]
公选王为大家整理了2022公务员遴选考试的考点。2021年4月12日,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日报》受权发布《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这是近几年湖北公务员遴选的重要考点,跟着公选王来一起学习吧!

第七章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导向,全面提升大中城市品质,补齐县城短板弱项,引导小城镇发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节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敬畏城市、善待城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一、完善城市空间结构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学编制城市各类规划,促进各类规划协同,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强化规划约束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旧城改造和新城新区、产业发展和居住功能、地上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序建设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实现多中心、组团式发展。优化城镇体系,加强城市分工协作,有序疏解超大城市非核心功能,强化大城市对中小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二、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

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保护城市山体风貌,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建设城市生态绿地和廊道系统,构建慢行网络,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城市建设运营模式。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合理规划建设智能化停车场、充电桩和地下综合管廊,加强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推动发展城市新业态,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蓄水空间等设施,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推进人文城市建设,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建筑及其影响地段的传统格局和风貌。开展城市设计,加强对城市风貌、建筑形态的控制和引导,塑造城市时代特色风貌。

三、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对城区内功能偏离需求、利用效率低下、环境品质不高的存量片区进行更新改造,使城市功能更加贴近人民生活需要,为市民创造舒适便利的环境。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功能,补齐社区卫生服务、养老托育、便民市场、快递服务等设施短板,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提高小区物业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建设现代社区。有序推动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

 

第二节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树立“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理念,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切实提高城市风险防控能力,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

一、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突出问题。促进城市管理的决策、执行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城市治理效能考核机制,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

二、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完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推进城市治理“一网统管”。推广市场化、社会化市政服务模式,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城市管理。积极开展城市体检评估,系统治理“城市病”。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支持武汉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

三、加强城市风险防控

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健全防灾减灾备灾基础设施,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提升各类设施平战转换能力。提升交通物流、市政能源、信息通信等生命线系统的稳定性,超前规划布局应急救援和物资储备系统,提高城市抵御冲击和抗风险能力。全面梳理城市治理风险清单,健全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实现对风险的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理和系统治理。

第三节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适应农村人口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近就业安家需求,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县城综合承载能力,积极发展小城镇,推动县域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

一、全面提升县城功能

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开展县城品质提升行动,补齐县城短板弱项,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推进县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救治和预防能力。根据县城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和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推进学校扩容增位,扩大职业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扩充护理型床位。推进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和体育活动场所功能。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改造,实施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立无害化资源化垃圾处理系统,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终端处理设施。新建改建迁建农贸市场,建设统一分拨中转的公共配送中心,加快布设智能快件箱,完善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发挥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市引领作用,推进建设一批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二、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

实施“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发挥小城镇联结城乡作用。推动中心城市周边小城镇加强与大城市发展的统筹规划与功能配套,承接中心城区的产业转移,发展成为卫星城。推动经济基础较好的小城镇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逐步发展成为小城市。推动具有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的小城镇,加强规划引导、市场化运作,建设一批资源加工、商贸物流特色产业名镇、旅游名镇和宜居新城。推动远离中心城市的小城镇,增强服务“三农”功能,发展成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四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维护好农业转移人口基本权益,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新市民归属感。

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城市存量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不断放宽户籍准入限制,完善差别化落户政策。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完善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简化户籍迁移手续,优化户籍业务政务平台线上办理,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扩大居住证涵盖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推动非户籍常住人口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居住证和户籍制度并轨路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提高“人地钱”挂钩精准度。

二、健全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推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将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公积金覆盖范围。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提升新市民融入城市能力。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三、提升新市民归属感

提高城市包容度,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快速适应城市生产生活。适当提高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业转移人口比例。鼓励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参加文化活动,增强主人翁意识,全面融入城市文明。

第八章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一节 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省

坚持产业化、市场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抓手,以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为突破口,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支撑,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省。

一、做大做强优势农产品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稳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规范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等稳粮增收模式,推进粮食稳产提质增效,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2500万吨以上。发展环保高效型畜牧业,提升疫病防控能力,强化生猪良种培育,提升生猪标准化养殖水平,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有序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稳步提高特色水产品种比重。推动油料扩面增效,发展高油酸菜籽油,在油茶、核桃、油橄榄适生区大力发展木本油料。因地制宜发展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完善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有序扩大农产品追溯管理范围,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管理模式。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创响一批知名品牌,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母子品牌模式,重点打造20个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企业品牌和300个产品品牌。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

二、促进农业全产业链融合

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推动农业从以单一的农副产品生产为主向科研、生产、加工、贸易、观光休闲旅游等全产业链拓展,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8:1。统筹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与销区对接、向园区集中。围绕优质稻米、特色淡水品(小龙虾)、生猪、家禽及蛋制品、茶叶、现代种业、柑橘、蔬菜(食用菌)、油料、道地药材等主导产业,打造十大千(百)亿优势农业产业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民宿经济、景观农业、休闲康养、农耕文化体验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创建一批美丽乡村(镇)、休闲农庄、休闲渔业综合体。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建设,打造50个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0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100个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培育一批产值过亿的特色产业专业村。

三、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龙头企业与农业主导产业联动发展,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着力培育一批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壮大一批科技型龙头企业,做强一批出口型龙头企业,建立高素质农业企业家队伍。支持骨干龙头企业瞄准行业细分领域,建设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在现代种业、精深加工、智慧农业等领域,引进一批头部企业。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开展“村社共建”和联合社培育,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全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率达到85%以上。加快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的家庭农场,每年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50个。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家庭农场”“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建立基地共建、资源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供销社、邮政、农业服务公司等面向小农户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四、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坚持科技兴农,开展农业全产业链科技攻关,推动在绿色高效生产模式、智能农机装备、智慧农业、加工技术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加强重点农产品种子库建设,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打造现代种业新高地,建设种业强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63%以上。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提高水土肥利用率,推动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完善农机补贴政策,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植保无人机、无人驾驶农机、农业机器人等在规模种养领域普遍应用,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

第二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全域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彰显乡村特色风貌,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美丽乡村。

一、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

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适应村庄发展演变规律,科学规划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加强村庄建设用地管理,严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范乡村建设秩序。保护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和乡村风貌,建成一批具有荆楚风貌的美丽乡村。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提高农房抗灾能力,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二、提升乡村宜居水平

持之以恒纵深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打造美丽田园、绿色家园、幸福乐园。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实现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利用水平。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广乡镇污水处理厂、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生态循环水网等多种治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开展农村河湖水系综合整治,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方式,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大力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持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整县整镇、连线成片建设美丽乡村。坚持建管并重,提档升级农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三、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深入实施村党组织“红色头雁”计划,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建强村党支部战斗堡垒。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力量,推进村民自治、基层法治、乡村德治有机结合,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农村网格化管理机制,持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推动乡村共建共治共享。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第三节 深化农村改革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破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障碍,激发强劲内生动力,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构建促进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深入推进“三乡”工程,吸引有经济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热爱家乡的企业、能人、市民下乡兴乡。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提高农业保险惠农水平。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强化规模经营管理服务,允许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探索农房抵押、有偿使用、宅基地有偿退出等实现形式。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推进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将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为村级集体持有或参与经营分红。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打造2000个集体经济强村。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成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省市县镇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统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农业水价、粮食收储、农垦、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等改革。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

第四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确保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脱贫摘帽县“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防贫减贫大数据平台,持续跟踪脱贫人口收入支出情况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实施差异化帮扶政策。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提升完善后续配套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在搬迁地发展产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二、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运用脱贫攻坚成功经验推动乡村振兴,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政策、产业、组织和人才等方面有效衔接。将脱贫摘帽地区发展纳入乡村振兴统一规划、一体推进,实现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有机结合。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政策上有效衔接。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实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乡村振兴相关举措向脱贫地区倾斜,在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防止返贫的格局。

第九章 全面深化改革 构建高质量发展经济体制新优势

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第一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以市场主体为中心,以市场评价为第一原则,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践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服务理念,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无差别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确保清单之外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系统梳理可以由前置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许可事项,推动行政许可“能减尽减”。清理简并重复审批,严防变相审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一业一证”,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收费标准,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收费。

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统一,实现全省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梳理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逐项制定完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促进政务服务规范运作。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就近办、马上办、自助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覆盖度和便捷度。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三、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坚持公正监管,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与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实施容错机制清单化管理。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等机制,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高、风险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抽查频次。加强反垄断、价格、广告、合同等重点领域监管,强化要素市场监管,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实行全覆盖严监管。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四、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定期调度、集中攻坚,实施清单管理,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效检验”的工作闭环。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发挥其政策宣传、意见征集等桥梁纽带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保障机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托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全省非公企业投诉平台、“12345”热线等,优化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推动企业群众诉求“接诉即办”。开展营商环境试点示范创建工程,以点带面推动营商环境关键领域突破创新。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打造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金牌“店小二”队伍,营造“人人是环境”的浓厚氛围。

第二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坚定不移发展国有经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分层分类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推进市值管理,提高国有企业资本证券化率。开展充分竞争类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进一步畅通惠企政策传导机制,推行“免申即享”。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健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增加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支持发展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楚商精神。

三、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进一步完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公有产权与非公有产权,消除对产权的所有制歧视,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完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产权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度,形成清晰界定所有、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处置等产权权能的完整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权行为,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防止选择性司法。

四、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土地集约化利用和精细化管理。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创新产品和服务,发展供应链金融,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积极发展科技成果、专利等资产评估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建立数据资源清单制度,创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以政务数据依法公开带动各行业数据依法公开,释放数据要素市场红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要素交易平台建设。

第三节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推进省市县各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省以下转移支付体系,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培植壮大地方财源,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进一步优化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政策性金融,壮大地方金融主体实力,积极引进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增强金融有效供给能力。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建成全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数字化应用系统,推动与全国“信易贷”平台互联互通。持续推进县域金融工程,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积极发展线上业务。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功能,健全运作规范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推动更多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创新发展,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大力发展创投风投等金融新业态。深化投贷联动试点。推进金融双向开放。

第十章 统筹推进新基建和传统基建

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以优化提升、协同联动发展为导向,统筹推进新型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整体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坚持交通发展为人民,围绕畅通通道、织密网络、提升服务、融合发展,完善“三枢纽、两走廊、三区域、九通道”综合交通运输格局,加快构建引领中部、辐射全国、通达世界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区,打造新时代九省通衢。

一、畅通对接国际国内综合运输通道

以干线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航道为骨干,优化完善京九、京广、随岳、襄荆宜、十恩南北方向和福银、沪汉蓉、沪汉渝、杭瑞东西方向的“五纵四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形成与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成渝等经济区大能力、高速化通达,与城镇发展轴、重要产业带有机衔接的综合运输通道布局。发挥黄金水道优势,提升水运主通道航运能力,着力深长江、畅汉江、缓解三峡瓶颈、打通南北通道,加强各类运输方式衔接,打造长江、汉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快中欧班列(武汉)能力建设,构建国际铁路“干支结合、枢纽集散”的高效集疏运体系,打造中部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陆上主通道。依托航空枢纽,大力拓展国际国内航线,形成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对外空中通道。

二、织密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加快建设“一主两翼”中心城市高效连通的快速网、市州快速通达的干线网和城乡深度延伸的基础网,建成多层次、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建设全省“四纵四横四斜”高铁骨架,推动形成武汉通达10个方向和襄阳、宜昌多向放射格局,高铁营业里程达到3000公里。加快实施一批货运支线铁路、铁路专用线,推动铁路进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实现铁路与重要节点无缝对接。有序实施一批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进一步完善都市圈、城市群轨道交通网络。推进高速公路优化扩容,强化省际高速公路通道衔接,加密中心城市对外放射线和都市圈环线,力争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00公里。推进国省干线达标提质,高标准建设沿城镇和产业发展轴带支撑性通道,实施乡镇双通道工程,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行政村双车道建设,构建乡村骨干网。加快水运提能增效,推进江汉平原水网连通工程,加快推进长江、汉江支流航道建设,完善内畅外联的水运网络。优化支线机场布局,大力发展通用航空,进一步完善机场布局体系。健全邮政普遍服务网络,促进邮政快递业健康发展。

三、打造便捷高效综合交通枢纽

打造武汉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高水平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全国铁路路网中心、全国高速公路网重要枢纽、全国重要航空门户枢纽,强化国际交往、物流集散、中转服务功能,推动武汉空港、水港、铁路、公路一体化发展,建成通达国际、衔接高效、功能完善的综合交通枢纽。打造襄阳、宜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增强襄阳汉江航运中心、公铁联运和能源运输枢纽功能,建成宜昌三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中转设施和集疏运网络,提升襄阳、宜昌在国家枢纽体系中的地位。推进一批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发挥在交通运输网络中的节点作用。打造民航客货运门户“双枢纽”,提升武汉天河机场门户枢纽功能,建设鄂州机场国内一流专业航空货运枢纽、全球主要航空物流节点。加快推动长江沿线港口优化整合、联动发展,建设现代港口集群,将武汉新港打造成中部地区枢纽港。依托综合交通枢纽,大力发展临空、临港、临站等枢纽经济。

四、提升优质安全运输服务质量

发展人畅其行的客运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旅客联程联运,推行旅客运输“一票制”,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信息交换共享,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推动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旅客出行体验感。建设物畅其流的货运服务体系,推进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创新运输组织模式,推行货物运输“一单制”,提升货物运输效率。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完善铁水、公铁、空铁、水水联运体系,做优做强多式联运服务品牌,推动湖北成为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的纽带。加快新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发展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充满未来感的体验式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出行需求。提高交通运输安全性和可靠性,构建交通运输应急风险防控体系。

 

第二节 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保障能源安全为首要任务,围绕多源、强网、增储、绿色、安全,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推进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实施能源发展“五千工程”,打造“三大枢纽”,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一、构建多元能源供应格局

坚持内增与外引相结合,形成多能互补的综合性生产供应格局。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打造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新增新能源装机千万千瓦以上,风电、光伏发电成为新增电力装机主体。做好水电保护性开发,支持生物质多元化高效利用,积极推进地热能、氢能等开发利用,做好以咸宁核电为重点的核电厂址保护。充分发挥火电基础性保障支撑作用,有序推进负荷中心及浩吉铁路沿线清洁高效电源建设。努力提高三峡电能湖北消纳比例。加强与能源资源大省、主要能源企业战略合作,新增省外电力输入规模千万千瓦以上,拓宽煤炭、油气资源供应渠道。建设鄂西国家级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推进荆州煤制天然气项目实施。

二、完善能源输送网络

加快完善能源输送通道和输配网络,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高效配置。打造全国电网联网枢纽,围绕增强外电消纳、省间联络、三峡留存、电源接入能力,加快实施“两线一点一网”,建成陕北—湖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推进川藏水电入鄂输电工程,优化三峡近区电网,全面提升城乡供电能力,建成“送受并举、东西互济、智能高效”的坚强电网,武汉城市电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打造全国天然气管网枢纽,建设西气东输三线、川气东送二线,推进沿江LNG接收、储运、加注设施建设,构建“四纵三横一通道”天然气输送体系,加快省内天然气支线、联络线建设,建设三峡翻坝运输成品油管道、监利—潜江输油管道,新增油气管道里程1500公里。

三、增强能源储备能力

补齐能源储备短板,提升能源运行调节和风险防范能力。打造“两湖一江”煤炭物流枢纽,建设以荆州江陵为重点的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建立华中地区煤炭交易中心,改扩建企业现有储煤场地和设施,煤炭储备能力达到1600万吨。沿主干管道和长江集约化、规模化布局建设储气设施,构建以地下盐穴储气库、大中型LNG储罐为主,地方小型应急储气设施为辅的储气体系,形成潜江、武汉、黄冈三大储气基地,储气能力达到6.5亿立方米。提高火电机组灵活性和调节能力,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强储能技术装备等研发与应用,实施一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四、提升能源服务效能

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能源服务质量。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善中长期交易,加快现货市场建设,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油气体制改革,推动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健全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市场化推进机制。加强能源监测预警和需求侧管理,引导和激励用户参与系统调峰,细化完善能源保供应急预案。深入实施电能替代,提升煤炭、石油清洁化利用水平,推进天然气供气服务向乡镇延伸,实施“气化长江”工程。优化用能营商环境,提高用能侧智能化水平,获得电力便利化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全面提升用气报装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三节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加强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优化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着力构建以自然河湖水系为基础、蓄引提调连通工程为框架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解决旱包子、水袋子问题,全面提升水利支撑保障能力。

一、推进“江河湖库”系统治理

稳步推进长江、汉江河道治理,提升局部堤段防洪能力,维护河势稳定与防洪安全。加快推进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统筹解决荆南地区水患灾害。开展富水、府澴河、巴河等重要支流系统治理,重要支流堤防达到20-30年一遇防洪标准。推进洪湖东分块、杜家台等长江重要蓄滞洪区建设,有序推动长江一般蓄滞洪区建设。加强重点湖泊综合治理,推进湖泊退垸(田)还湖,增强洪水调蓄能力。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重点流域和区域山洪灾害防治,提升区域防洪能力。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

系统构建水资源配置格局,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水源和引调水工程,逐步增强水资源空间调配能力。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建设一批需求迫切的中小型水库,提高水资源调蓄能力。实施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引江补汉等重大引调水工程,提升鄂北、鄂中丘陵区及江汉平原供水能力。推进大别山南麓水资源配置、鄂东南水资源配置等工程,缓解局部缺水区的用水困难。加大雨洪资源、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力度。

三、提高重点区域排涝能力

加强区域应急排涝设施建设,完善“自排、调蓄、提排”相结合的综合治涝体系。推进长湖、洪湖区、斧头湖区、梁子湖区、富水网湖区等重点易涝区系统治理,加强渠道清淤及渠系建筑物整治,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达到10-20年一遇。加强对城市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完善城市泄洪排水通道。稳步推进和实施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疏浚骨干排涝渠道,提高涝区排涝能力。

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以粮食主产区、干旱易发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抗旱水源工程,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形成大中小微并举、丰枯多源互补的供水保障体系。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建蕲水等大型灌区,实施灌区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提高灌区效益和效率。推进襄阳、荆州、黄冈、鄂州、恩施等城市应急和备用水源建设,地级以上城市实现应急或备用水源全覆盖。完善城市供水结构,因地制宜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城镇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和工程运维专业化,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第四节 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高速智能的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便捷智慧的融合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和能级,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快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建成高速宽带、无缝覆盖、智能适配的新一代信息网络,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统筹推进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域网建设,加速光纤网络扩容,创建千兆城市。加快5G规模组网,实现武汉市全域和各市州主城区全覆盖,持续推进重点区域深度覆盖和功能性覆盖,提升县级城区覆盖率。建设省内互补、错位发展的大数据中心体系,推进“云上湖北”建设,推进建设一批高等级绿色云数据中心。发挥三峡地区清洁电能、安全区位等优势,支持宜昌建设区域数据中心集群和智能计算中心。打造新型物联网,在重点领域规模化部署低功耗、高精度的智能化传感器,实现大规模物物连接。构建湖北特色“智信、智管、智理”区块链应用服务生态,打造运营集中化、操作规范化、管理可视化的区块链能力平台。

二、加快推动融合基础设施发展

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实现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开展智慧高速公路试点,推进基于5G的车联网示范,提升“人、车、路、云”融合协同能力。建设智慧港口,推进港区5G建设和应用,打造智能化无人码头。建设智慧机场,推进人脸登机、智慧旅检、智能分拣、智慧运维管理等新技术运用。发展智慧能源,构建能源生产、输送、使用和储能协调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开展智慧水利建设,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强化河湖智慧管理。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加快建设新型智能感知设施,推进“一杆多用”。建设工业互联网,提高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武汉)服务能力,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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