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拧紧“发条”、持续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使管党治党严起来、实起来。
要全面压实责任,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及其成员,传导到部门、市县、乡镇、社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管党治党作为必修课、基本功,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工作抓具体、抓深入。要严格追责问责,加大考核权重和问责力度,对管党治党不力的,首先追究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严明纪律。要加强学习教育,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把党章和《准则》《条例》作为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时刻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生活作风,特别是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要旗帜鲜明地抵制和斗争,让纪律成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要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的健康成长负责,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动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要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别是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探索一些有效的办法,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政治生态改善,结合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制度机制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压缩腐败的生存空间。
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内监督作为反腐倡廉的一把利器,从严从实落实各项监督措施,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用权、远离腐败、廉洁从政。
要释放党内监督威力。现在,监督最大的问题是监督乏力,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些领导干部成为游离于监督之外的“特殊党员”。要坚持、完善、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解决民主不够、集中不够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落实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五个不直接分管”、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司法案件、问责追究等制度措施,努力破解对一把手的监督难题。要加大公开力度,除保密需要、法律规定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公开、能透明的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发挥好巡视利剑作用。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要突出巡视重点,以党的纪律为标尺,集中力量了解重大情况、发现重大问题。要推进巡视监督全覆盖,开展点穴式、回访式等专项巡视,探索合并巡视、延伸巡视,使巡视更精准、更有效。要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整改问责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进一步完善制度,及时查漏补缺。
要推动形成监督合力。要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在落实好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同时,还要发挥好国家监察、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的作用,调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积极性,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要把主动开展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结合起来,各级党组织包括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要把监督干部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增强监督实效。
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要紧跟中央决策部署,下狠心、出重拳,一以贯之地抓好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要持续改进作风。作风建设,贵在坚持,难在坚持,成在坚持。必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续用力,一抓到底,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由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深入。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对那些盘根错节的复杂问题、长期形成的惯性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下决心根治顽疾、防止反弹。要加大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力度,对那些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的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使干部既干事成事、又自身干净。
要坚决惩治腐败。推进反腐败斗争,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定指标、上不封顶,让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督促落实好“两个责任”,严查群众身边的“苍蝇”“微腐败”等小官小贪,切实保护好群众的利益。
要注重标本兼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既要充分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也要探索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抓好建章立制,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等各方面的制度,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最大限度减少权力滥用、权力寻租。要强化制度落实,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要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让“红灯”亮在“出轨”前,着力解决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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