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也需要地方积极探索。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就是要将顶层设计框架、改革目标和上海实际结合起来,探索出一条可行的改革路径。惟有勤于实践、勇于探索,基于地方实际摸索出的创新制度才能深入人心,才能有效推进改革。
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历经半年准备期,通过大量调查研究,梳理分析各个法院、检察院不同人员结构、办案情况,反复修正改革方案,并由8家试点法院、检察院经过9个月的试点实践,就是要扎实将改革目标和上海实际结合起来。
根据目前的司法工作现状和队伍现状来制定实施方案,这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员额制试点探索,入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采取了考核、考试并举的方式。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需经过考核、考试来遴选入额,但是,对长期在第一线办案的审判员、检察员,他们本身是人大任命的法官、检察官,我们就采取考核的方式确认入额。这是我们从上海法官、检察官队伍现状、工作现状做出的改革举措。这些审判员、检察员天天忙碌在办案一线,有很强的实践经验,他们的能力岂是一场考试能够决定的?我们千万不能从教条出发,让所有的人都来考试。
改革要与实际相结合,还要勇于试错,在试对试错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改革修正,完善制度。比如我们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法官、检察官,目前资格条件限制在45岁以下,招聘方案公布后,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这个年龄限制会不会将一批超过45岁,且有法官、检察官职业理想的优秀律师挡在门外?对此,我们还在不断总结对外招聘法官、检察官的工作,希望在实践中继续调整、完善。
司法体制改革“接地气”,还要注重听取各方对改革的意见。改革的透明度不够、不公开,就不能有效推进。只有充分公开、保持透明,让大家了解改革的真实情况,才能避免对改革的误解,避免夸大改革中的问题。今年下半年,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社会公开评价,目的就是要增强改革透明度和开放度。改革不是闭门造车,不是自己内部评价好就行了,关键要看社会评价。
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即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不同区域的法院、检察院,其人员队伍结构、办案实际情况不一样,我们的原则是因地制宜,坚持实践创新,扎实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牵一发动全身,是一项非常慎重的改革,中央将先行先试的任务交给上海,上海责任重大,既要积极探索,更要稳健推进,不能出现改革反复,更不能犯颠覆性的错误。先行先试必然会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惟有让改革“接了地气”,才有说服力,有具体可操作性,才能积极稳妥有序地将改革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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