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导读: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未来方向,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本文整理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结合湖北实际谈法治湖北建设访谈讲话。
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共有3大板块、7个部分,全文13000多字,内容十分丰富,内涵非常深刻。请问,应该从哪些方面来重点把握?
李鸿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
应该重点把握以下“六条”:
一是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二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三是准确把握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四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六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部署,坚决破除束缚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上述“六条”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怎样建设法治等重大问题,是对全会精神的高度凝练,为我们落实好全会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基本遵循。
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如何解读这句话?
李鸿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依法治国本身就是我们党的执政方式,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是题中应有之义,是第一要义,是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领导核心地位的具体体现。
《决定》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依法治国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具有全局性,不只是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的局部工作,而是牵动国家全局;具有综合性,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诸多方面,涉及立法、司法、行政多个部门;具有长期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社会发展必然的、渐进的历史进程,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主心骨”,筑牢“压舱石”。只有这样,才能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才能保证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方面将国家意志落到实处。
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请您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好吗?
李鸿忠:“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我认为,《决定》提出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是要求我们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所谓“法治精神”,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是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秩序、安全、人权以及权利义务一致性等法治价值观的结晶体,是法治建设的精神支柱,也是法治实践的动力源泉。法治文化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纽带和动力之源,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具体法治实践中。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是我们党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立足法治建设新常态,对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深刻认识和理论创新。
法治精神、法律信仰是现代社会和政治文明的基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把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律权威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重中之重。
具体来讲,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要增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治信仰、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这是关键;
二要培育全体公民法律信仰、法治理念,这是基础 ;
三要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是重点。
问:请问,下一步湖北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湖北方面将有何打算?
李鸿忠:具体来讲,将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抓根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湖北,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这是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法治起源于西方,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念较之封建主义人治和专制理念具有文明意义上的历史进步性。但是西方资本主义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并不具有普适性,更不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唯一坐标,对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照搬照抄,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十分有害的。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湖北,还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但无论怎么创,也不能嫁接西方“三权分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无论怎么改,党的绝对领导不能改。
第二,抓体系。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打造法治湖北升级版,必须抓好体系建设,这是重点。
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有法必施,让法律成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一致遵循,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必须加强法治监督和社会监督,对于干预执法、执法违法、玩忽职守的行为,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都要严格追究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和办事人的责任,加快形成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必须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需求,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必须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第三,抓基础。“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基础十分重要,只有打牢稳固的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落到实处,法治湖北建设才能取得实效。
我们将大力培育全社会法治文化,培育公民法治精神。特别是要增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信仰、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法律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崇尚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我们将大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大基层投入保障,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完善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和考核范围。要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把法治湖北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积极探索具有各地特色的基层依法治理的新路子。
第四,抓队伍。法治建设,政策性、专业性强。推进法治建设,关键是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
一是抓好立法、执法、司法专门队伍建设。要坚持政治挂帅,锻造一支政治坚定、忠诚可靠、忠于法律、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治专门队伍。
二是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把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既要严格律师行业管理,又要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引导,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三是抓好法治理论人才队伍建设。湖北高校众多,特别是法学院所科研人才和法科学生之多,这些人才是我省的宝贵财富,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独特力量,要充分发挥他们在探索中国特色法治理论体系、培养法治人才方面的作用,使其在法治湖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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