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省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王东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东明指出,依法治省是一个长期渐进的历史过程,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当前,从我省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外部环境和法治建设实践看,加强依法治理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全省上下要紧紧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央“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在依法治省纲要和决定的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抓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一要抓住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当前,少数领导干部还存在法治观念淡薄、法治意识不强、不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等问题。要坚持从领导干部抓起,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度,始终严格依法办事,身体力行当好宪法法律的坚守者捍卫者,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要围绕中心大局加强科学立法。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治四川建设的重要保证。要积极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等实践需要,认真梳理、精心谋划,修订完善或新推出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从制度层面为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法治保障。继续加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的配套立法,研究制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依法治理等方面的细化规定。
三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法治建设的水平。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权,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把工程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等事项纳入公共资源平台集中规范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权,落实决策程序规定和法治保障制度,强化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领域建章立制。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权,重点整治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保障、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等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务公开,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监督。
四要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着眼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着眼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探索实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着眼完善司法管辖体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进一步解决好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结案难等问题。
五要突出加强重点区域依法治理。要大力推进藏区依法治理,强化“寺庙是基本社会单元,僧尼是普通群众”的认识,坚持依法治寺、依法管僧,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采取强力措施,坚决打好彝区禁毒防艾硬仗,集中力量开展缉毒执法破案大会战,端窝子、打头子、堵路子、断根子,强化源头治理,斩断利益链条,抓好强制戒毒工作,推动防艾工作的技术、队伍、服务全覆盖。加大成都等特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依法治理力度,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网格化管理服务,抓好反恐防暴、安全生产等工作,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村规民约”等为载体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用法治精神浸润人心,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六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全省大局总体保持稳定,但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不少。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见微知著,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排查调处,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必须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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