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消息着实贻笑大方:某地把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加码最终落到村干部头上,村委会被要求签订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责任状。一些村支书不禁哭笑不得,他们连高速公路都上不去,根本没有执法权,何谈管理呢?签订这样的责任状,本身就是闹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事实上,类似“高速公路管理责任状”到村、社区甚至村民小组的事,各地时有发生,只是责任状“满天飞”乱象的冰山一角而已,有记者还专门针对此事采写了《“一年签了33份责任状”——透视部分基层泛滥的责任状》,引发基层干部强烈共鸣和广泛热议。签订这类并不必要或者根本落实不了的责任状,美其名曰“层层负责”,实际上是“层层不负责任”,究其原因,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作怪。
不可否认,签订责任状是公共管理的一项重要抓手,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责任分解、压力传导的目的,这相当于,古代将军要求士兵签订“军令状”,唐僧给孙悟空上了“紧箍咒”。如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剿灭“劣ⅴ类”水工作等责任重、影响大、矛盾多、要求高的工作,采用签订责任状的方式来抓落实,这对压实干部责任、倒逼工作推进具有巨大推动作用。由此来看,上下级签订责任状的初衷是好的,如果运用得当,效果应该也不错。
然而马克思说过,事物发展具有其客观规律性,一旦过犹不及,就会适得其反。对于不少基层干部来说,最深恶痛绝的是,一些上级部门热衷与下级签订这样那样的责任状,实际上是一种“甩包袱”的官僚主义作风,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表现。这种路径依赖背后的逻辑是:工作我已经布置下去了,责任目标我也已经分解了,至于能不能落实责任,或者采取什么方式完成任务,那是你的事情,我管不着。如果不出事,你好我好大家好;但要是出事了,对不起,我拿你是问。最终导致基层为了完成一些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不惜浮夸虚报、弄虚作假。
各式各样的责任状“满天飞”,让基层工作人员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干工作“眉毛胡子一把抓”,疲于应付上级的各种检查、考核以及材料报送,而没有精力去抓民生、抓建设。某些上级部门把责任状当成了“万能膏药”,只顾下达“指标”,以为只要将责任状这剂“膏药”往那里一贴,什么工作都能落实到位,却不会设身处地为基层考虑,一些责任基层到底有没有能力、有没有办法去落实。
责任状泛滥,本质是一些上级以行政权力压制下级,根源在于绩效考核制度的不完善,暴露出的是行政决策科学化能力的缺失。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处在我国政权体系的最末梢,村(社区)更是直接面对群众,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最基层的责任主体。落实好从中央到省市县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乡镇基层来说理所应当、义不容辞。但是,一味将责任“包袱”压在乡镇、村级基层干部身上,却无助于落实责任,可能还会起到反作用。
要改变这种乱象,当务之急是去一去责任状的“库存”,挤一挤这种落后行政手段的“水分”,给乡镇基层减负松绑。另外,还要建立健全科学长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在责任分担、上下联动、科学考核方面,再多想想办法,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拟定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工作要落实责任,签责任书不是关键,关键是在平时工作中,如何抓落实,如何抓管理、进行督促、考核。另外,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出问题就问责,打击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习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指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也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了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能有“牢记势在必行,敢于勇立潮头,实现群岛新区华丽转身”的意识和勇气,有甩开膀子、不怕犯错、“拎着乌纱帽干事”的闯劲拼劲狠劲。舟山市出台《舟山市机关工作人员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做法就很值得我们借鉴。办法明确规定“单位或机关工作人员在干净高效干事、履职担当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误,本应给予问责追究,但因达到‘敢闯敢冒、先行先试’要求,应获得责任豁免,可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问责。”推行容错免责机制,目的在于有效实施国家战略、履行好中央赋予的“先行先试”使命,大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任务明确了,责任落实了,干部敢干事,群众满意了,这比签订一百张“责任状”还管用。
公选王遴选网推荐阅读:
【2017山东遴选热点】刘家义怒斥责任状满天飞:“层层压实责任”,实际是层层不负责任!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