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工作条例》等中央巡视工作有关文件出台后,江西省通过“学习全覆盖、调研全覆盖、督查全覆盖”等方式,抓好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市县党委建立健全巡察制度。
推动学习“全覆盖”。《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颁发后,江西省委第一时间下发学习通知,要求将其纳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计划。省委常委会、省纪委常委会先后组织对《巡视工作条例》等三个中央文件进行专题学习。省委巡视办还举办两期全省巡视巡察干部培训班,对条例等进行集中学习辅导。
推动调研“全覆盖”。江西省委组成8个调研组,深入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调研督导,重点了解市县巡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队伍建设等情况,督导市县党委认真研究解决现实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
推动督查“全覆盖”。江西省委8个巡视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方式,对上一届省委巡视过的114个省直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全面了解被巡视单位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所取得的实际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截至目前,上述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已整改问题2234个,占反馈问题总数的91.52%;移交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120件,其中已立案23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1人。
据悉,下一步该省还将按照《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要求,指导和督促全省各县级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办、巡察组并配备相应专职人员,并对照中央精神,研究制定巡视巡察相关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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