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定位、三个着力”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淄博转型发展实际,2015年7月,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着力建设工业强市、文化名城、生态淄博”的总体思路,简称为“一个定位、三个着力”。
“工业强市30条”
为支撑引领工业强市建设,2015年5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大会,制定《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简称“工业强市30条”),重点围绕培育龙头企业、打造优质园区、创新驱动发展、强化要素保障、提升企业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督查考核等7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着力在资金、土地、管理、考核等支撑工业转型发展的基础要素方面实现突破。
26条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
自2013年起,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铸链工程”,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优化要素链”的工作思路,根据全市产业结构特点,策划布局具有优势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产业集群),实现产业倍增发展。截至2016年底,共建有环保装备与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矿山装备技术等26条(家)产业创新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双50强”企业
指“工业企业50强”和“创新型高成长企业50强”。“工业企业50强”指技术水平较高、发展趋势好、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高于10亿元(含10亿元)的工业企业;“创新型高成长企业50强”指运行态势良好、创新能力强、发展势头强劲、发展前景广阔的工业企业。
“文化名城20条”
为推进文化名城建设,2015年10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着力建设文化名城的意见》,共十部分20条,简称为“文化名城20条”。《意见》确定实施市民素质提升、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城市文化名片打造、公共文化惠民、历史文化资源利用保护、文化产业提升、文化体制改革创新、精品创作繁荣、文化人才建设、支持保障等十大工程。
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
2015年10月,市委、市政府在《关于着力建设文化名城的意见》中决定建设“齐文化建设示范区”,以“一院(齐文化研究院)、一节(齐文化节)、一坛(稷下论坛)”为依托,全面推动齐文化的研究和开发利用。2015年底,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决定将“齐文化建设示范区”更名为“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现已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文化中心
市文化中心北临联通路、南至华光路、东西是新区核心区心环路,总占地34.95公顷,建筑面积31.1万平方米,由演艺中心(A组团)、艺术品交易中心(B组团)、中国陶瓷琉璃博物馆(C组团)、图书档案规划展示中心(D组团)四个组团及金带组成,分两期建设。目前,一期D组团已建成投用;二期B、C组团及金带计划2017年建成投用,A组团计划2017年完成主体、2018年建成投用。
绿动力提升工程
主要包括电站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非电站锅炉高效煤粉锅炉改造替代、直燃煤小锅炉淘汰及清洁能源置换、集中煤制气、煤炭清洁利用、高效煤粉锅炉基础设施工程、陶瓷集中制粉等7个专项。2016年,全市共实施绿动力提升工程项目2394个,总投资107亿元,涉及燃煤锅炉、建材行业、冶金行业和其他行业等4个行业22个专项。2017年,将对耐火材料、日用玻璃、板簧、氧化铝球、水泥粉磨站、碳素等6大行业的892个项目实施环境综合治理,推动产业实现精准转调。
“九个一律”专项整治
为做好G20峰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好传输通道城市污染防治强化措施要求,市委、市政府于2016年6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环境管理的通知》(简称“九个一律”)。主要包括:强化燃煤电厂环境管理,不能达标的一律停产;强化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环境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依法停工;强化建陶企业环境管理,减半生产并落实停电措施;加强石灰石矿山开采、碳酸钙生产、水泥粉磨站等企业环境管理,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超标排放的一律依法停产;所有熔块、砖瓦生产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加强耐火材料企业环境管理,未使用天然气或集中煤制气、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加强铸造企业环境管理,没有改用电炉的一律依法停产治理;加强粉性物料加工、储存企业环境管理,未篷盖或未全部篷盖的一律依法实行停产;加强焦化和玻璃制品企业环境管理,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依法停产。
刑责治污
市委、市政府瞄准影响环境质量的违法犯罪行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刑责治污”工作的意见》,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全面提高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质量和效率,依法维护环保行政执法秩序,严打暴力抗法、妨害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查办和预防环境污染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实刑、罚金、没收财产等判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利益和环境权益。
“八河联通、六水共用、清水润城”生态水系
“八河”即涝淄河、东猪龙河、玉龙河、新区防洪河、新区景观河、漫泗河、孝妇河、范阳河等8条河道;“六水”即地表水、中水、矿坑水、地下水、黄河水、长江水等6种可利用的主要水源。2015年以来,为解决主城区河道水源短缺、水质难以保证和部分河道防洪能力不足等三大难题,市委、市政府决策实施“八河联通、六水共用、清水润城”生态水系建设,先后实施了“引水入萌”、主城区南部水系连通工程、东猪龙河综合治理工程、孝妇河经开区段改造提升工程、范阳河生态修复工程、主城区东南部水系调蓄(东湖)工程等生态水系建设项目12个,总投资54亿元。
“村官直审”
2010年以来,我市针对村居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审计体制改革,大力整合审计资源,撤销乡镇审计所,由区县设立派出分局,配备专门审计人员依据政府授权,对村居负责人有计划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将政府专业、规范的审计引入到村居经济活动中,有效解决了“审计难进村、村官不能查”的监管真空,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村居经济责任审计体系,实现了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建设“三最”城市
2015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确定强力打造全省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最低、效能最高的“三最”城市,汇集形成“三最”城市指标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目前,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省核定的380项压缩到124项,收费项目由原来的47个压缩到19个,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361个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为3.61天,359个事项的办理时限压缩在10日以内,市级审批事项“零次跑腿”和“一次跑腿”比率提高到93.7%。
“两不愁、三保障”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国扶贫开发针对扶贫对象的总体目标是:“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简称“两不愁、三保障”。
解决“大班额”问题
2015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确定至2017年底,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我市计划新建学校26所、改扩建学校36所、补充教职工2271人,到2017年底,将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中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并建立长效机制,保持稳定标准班额。
“全面改薄”
即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要求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我市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计划提前一年,到2017年底前完成投资4.3亿元,改造6个区县的学校204所,全面完成改薄任务。其中,校园校舍规划改造面积19.3万平方米,投资3.6亿元;设施设备购置投资6538万元。
农村旱厕改造
2014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旱厕改造试点,2015年全面推开。省、市、县三级财政对改厕进行定额补助,通过整村推进、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的办法,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改厕26.7万户,桓台县在全省率先整建制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全市将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改厕任务。
创建“时代先锋”
结合中央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委立足淄博实际,决定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建“时代先锋”工作,并把创建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总统领和机制性安排,2016年重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一并推进。
“六个干”工作要求
围绕完成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战略任务,推进落实“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实现“十个新突破”,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提出了“六个干”的工作要求,即凝心聚力用心干、盯住不放务实干、直面问题担当干、争先恐后创新干、率先垂范带头干、团结一致齐心干。
工业精准转调“1+N”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2016年8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淄博市工业精准转调“1+N”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0)》,主要包括淄博市工业精准转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纲要和化工、电子信息、医药、机械装备制造、陶瓷、纺织等6个行业精准转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深度挖掘我市工业基础优势,以精准转调为主线,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突出布局、布链、支持三个“精准”措施,着力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绿色低碳、核心竞争力突出、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动我市由工业大市向工业强市转变。
“一区多园”创新发展格局
2016年3月3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淄博高新区与济南、青岛、潍坊、烟台、威海等6个国家级高新区共同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按照中央和省推进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指示要求,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加快构建以淄博高新区为主体、部分区县特色产业园区辐射联动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发展格局。在将淄博高新区作为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将有关区县特色产业园区纳入示范区建设范围,享受示范区政策,优先承接高新区外溢创新要素及产业,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辐射联动的发展格局。
淄博英才计划
2014年,市委、市政府启动实施“淄博英才计划”产业人才工程,主要内容是从2015年到2020年,以企业为主体,重点支持60名左右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60名左右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在政策支持方面,对科技创新人才,分全职和兼职两种情况,给予连续4年,全职每年30万元、兼职每年15万元的人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从市外全职引进的,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20万元。对科技创业人才,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的产业化配套资金、最高100万元的贷款贴息等5项支持措施。
企业家、高技能人才“双十年培训计划”
“企业家十年培训计划”,指2016年7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淄博市企业家十年培训计划纲要(2016—2025年)》,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用10年时间,分行业、分层次、长期系统地对企业家进行培训,重点推动制造业对标德国、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对标以色列、化工行业对标台湾台塑等专项活动。力争到2025年,市级完成1.5万人次的培训目标,培育5000名高层次后备人才,培养100名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家。“高技能人才十年培训计划”,指2016年至2025年,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5000人次,十年共培养高技能人才5万人次以上。高技能人才主要是指在制造业、运输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岗位一线,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的人员,主要包括技术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水平的人员。
“千人计划”
2008年12月,中央决定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用5到10年时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重点引进并支持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新创业。分为8个项目: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新疆和西藏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万人计划”
2012年8月,中央决定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国家特支计划”,亦称“万人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1万名左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形成与“千人计划”相互衔接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泰山学者”
泰山学者工程,包括泰山学者攀登计划、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三个体系。从2015年到2020年,以全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为依托,面向海内外遴选支持500名高层次创新人才,5年管理期内给予100至350万元的经费资助。
稷下论坛
稷下论坛是由北京大学、淄博市政府主办,齐文化研究院、临淄区政府等单位承办的一项国际性学术研讨活动,旨在进一步挖掘齐文化内涵,推进学术思想的交流和学术文化的繁荣,扩大齐文化在海内外的影响,促进地方文化资源转化为改革创新的内生动力,提高淄博市的内部凝聚力和文化软实力,助推淄博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文化名城建设。该论坛自2016年起,定期举办“齐文化与稷下学高峰论坛”。
土十条
2016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共十项主要内容,简称“土十条”。
“1256”工程
即全市生态修复绿化1万亩、退耕还果2万亩、荒山绿化5万亩,建设6条骨干绿色通道。
“双罚”制度
2016年2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环保处罚“双罚”工作机制的通知》,主要内容是在处罚违法企业的同时,对企业所在地区县政府(包括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额处罚。即市环保部门每处罚1起企业环保违法行为,等额扣减企业所在区县财政资金,由市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体制结算,统筹用于全市生态环保工作。
异地执法制度
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和需要,委托具备条件的区县环境保护执法机构跨区县行政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未经市政府批准,区县之间不得开展环境保护异地执法活动。
“一个尊重、五个统筹”
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城市发展要求,即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的全局性;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
市域“目”字形高速路网
指依据山东省高速公路网中长期规划及其调整方案,远期(2030年)在我市市域内将形成的“目”字形,即“两纵四横一环”高速公路网络。南北二条纵线为滨州至莱芜、沾化至临沂,东西四条横线为高青至广饶及济南至高青、青岛至银川、济南至潍坊、青岛至兰州。一环,是指将来我市主城区周边所组成的高速公路环线:青岛至银川高速(北环)、沾化至临沂高速(东环)、济南至潍坊高速(南环)、滨州至莱芜高速(西环)。
主城区“井”字形快速通道
按照“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城市工作思路,为加强主城区与周边区县的交通联系,提高主城区过境交通能力,根据道路交通规划,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将原山大道、鲁山大道、鲁泰大道、昌国路作为主城区“两纵两横”快速通道,形成主城区“井”字形快速通道,在主要交叉口建设互通立交或分离立交,提高车辆通行速度。
主城区“十”字形轨道交通网络
按照《淄博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主城区轨道交通网络将由4条线组成,形成“十”字形轨道交通网络构架。其中,1号线串联张店城区、高新区和桓台县城,连接淄博站和淄博北站两大交通枢纽;2号线串联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周村城区、经济开发区、张店城区和临淄城区;3号线主要服务主城区;4号线串联博山城区、淄川城区、张店城区和高新区。全部建成后,总长161.4公里,设站63座(其中换乘站9座),设淄博站和淄博北站2个综合交通枢纽,城区内困难路段采用地下敷设,其他路段采用高架敷设。
公共自行车系统
指在城市中设立的公共自行车使用网络,主要在大型居住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人流集聚地,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车站,随时为不同人群提供适于骑行的公共自行车,并根据使用时长收取一定费用。公共自行车系统还包括与服务系统配套的城市自行车路网,以此为载体,为市民提供公共自行车出行服务。2017年,我市将启动建设主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一期投资5880万元,设点485个、10790辆自行车;二期投资1449万元,设点100个、1610辆自行车。
小清河(淄博段)复航工程
我市小清河复航工程全长42.8公里,按III级航道、二级船闸设计,境内涉及高青、桓台两县,主体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为18.3亿元(不含港口码头建设),初步确定淄博港规划建设花沟、高城、马桥、荆家四个作业区,改建金家堰船闸1座,改建桥梁5座,新建桥梁3座。计划2017年年底前开工建设,“十三五”末实现小清河全线复航。
淄博高铁新城
主要指济青高铁淄博北站高铁枢纽和周围建设控制的区域,是我市主城区北部结合高铁枢纽建设新增的重要功能区域,非一般释义上的行政辖区和城市概念。初步确定规划控制范围为东起赵庄路、西至北京路、南起化北路、北至黄河大道,共约16.62平方公里,现已启动铁路和站场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乡村。2016年8月,省委、省政府确定,推动由“建设生态文明乡村”向“建设美丽乡村”全面升级,努力打造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引水入孝”工程
该工程即南水北调淄博市续建配套管网(新城水库至孝妇河黄土崖湿地公园输水)工程,也是“引水入萌”一期工程。该工程自新城水库敷设输水管道至孝妇河黄土崖湿地公园,管道长25.2公里,输水规模4.66立方米/秒,估算投资2.02亿元。于2016年5月开工,2016年9月完工并具备输水条件,实现了将黄河水、长江水输送至孝妇河黄土崖湿地公园的目标,为主城区生态水系用水提供了充足客水保障。
“引水入萌”工程
该工程分一期、二期工程,其中一期工程即“引水入孝”工程;二期工程为“引水入萌”工程,自孝妇河黄土崖湿地公园新建泵站,并敷设输水管道至萌山水库,管道长21公里,输水规模4.66立方米/秒,估算投资3.97亿元。目前,正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17年3月全面开工,6月底具备输水条件,年底前全面完工。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后,将进一步提升萌山水库的调蓄功能,为“四位一体”供水基础设施及主城区生态水系提供有效的水源保障。
坚韧城市
坚韧城市又称韧性城市,指的是城市应对各种风险与不确定性因素的能力,包括经济危机、社会管理、环境破坏和自然灾害等。
“四个有利于”标准
在2016年12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多推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的改革,多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多推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多推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
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
“放管服”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精简政府权力,破除政府“有形的手”对市场主体的束缚,激发市场活力;“管”即放管结合,政府权力要下放到位,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公平竞争;“服”即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
“农村五化”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着力推进全市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实施农村“五化”提升工程。坚持“五化”为主,硬化先行,以村庄内部道路硬化为重点,全面提升村庄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水平,实现户户通、村村净、街街亮。
“六型警务”
即智慧警务、合成警务、实战警务、法治警务、民生警务、阳光警务。
好干部“20字”标准
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用20字概括“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为民服务“双代”机制
近年来,我市主动适应农村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着眼于推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行了以“村级事务乡镇代理、群众事务干部代办”为主要内容的为民服务“双代”机制。村级事务乡镇代理,就是把群众关心的村级集体资金、账务、资产、档案、公章依法委托乡镇代理管理、集中服务;群众事务干部代办,就是群众将生产生活中部分需要到上级部门办理的事务,委托镇、村基层干部无偿代为办理。
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
一是市直部门巡察监督全覆盖;二是市属企事业单位巡察监督全覆盖;三是中央、省属驻淄部门单位巡察监督全覆盖;四是区县各镇、街道办事处巡察监督全覆盖。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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