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党建思想,自觉肩负管党治吏政治责任,持续用力加强党的建设,党风政风明显好转,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正在形成。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周永康长期插手四川事务,给四川政治生态造成的恶劣影响不可低估;长期以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滋长蔓延,封建腐朽思想文化对四川干部队伍的侵蚀不可低估;一定时期腐败案件多发频发,四川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的严重性不可低估;同时,“四风”问题在党员领导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把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打一场正风肃纪、刷新吏治、净化环境的攻坚战和持久战,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现就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出十项规定。
一、必须坚定政治信仰,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
我们党是依靠共同的理想和严格的纪律团结凝聚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必须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崇高精神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防止信仰缺失,对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信心不足,不信马列信鬼神、信风水,盲目附和错误政治观点;坚决反对心为物役,信奉利己主义,追逐金钱名利,玩物丧志。决不允许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参与任何封建迷信活动;决不允许在藏区反分维稳斗争中做“骑墙派”“两面人”。
坚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自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共同的思想罗盘和行动指南,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深学细悟、研机析理、入脑入心,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坚决纠正追求享乐不好学习,热衷应酬不勤学习,浅尝辄止不善学习;坚决反对把学习当成负担,敷衍了事,装装门面、摆摆样子;坚决反对学而不信、学而不化、学而不用。
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牢记党员身份,增强党的意识,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纠正党性观念弱化和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淡薄的问题;坚决防止丢掉群众观点、站歪群众立场、走偏群众路线。决不允许与民争利、侵害群众权益。
二、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全党服从中央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讲政治的首要原则来坚守,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央号召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背离中央要求另搞一套,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决不允许对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妄加评论、说三道四;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听信、编造、传播政治谣言。
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对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第一时间传达贯彻,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建立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定期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任何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为前提,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坚决忠诚于党的组织。必须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遇到问题找组织、依靠组织。决不允许把对党、对事业、对人民的忠诚异化为对个人、对小团体、对小圈子的效忠;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拿“功劳”当“资本”,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在组织作出决定后发牢骚、闹情绪、撂担子、唱反调;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以任何借口拖延、阻挠组织决定的执行,甚至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三、必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要途径。党内政治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
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党内政治生活要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政治功能,坚持从政治高度来要求、约束和激励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抓学习要突出政治目的,搞活动要突出政治效果,党组织每一次活动都要有实实在在的政治意义。坚决防止党内组织生活主题不鲜明,缺少政治主题,缺乏教育意义;坚决反对把党内组织生活混同于一般工作会议,等同于群众性活动。
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党内政治生活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党内同志一律平等。坚持勇于讲真话、言行一致,坚决反对看领导眼色说话办事,拿原则做交易、投机钻营的政客作风和市侩行为。坚持严格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每个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决反对领导干部以特殊党员自居,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监督和制度约束。
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思想交锋,敢于揭短亮丑。党员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要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无私无畏敢于批评,心胸开阔接受批评。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心态,坚决反对“多栽花、少栽刺”“一团和气”的好人哲学,坚决反对莺歌燕舞、相互吹捧、评功摆好的庸俗行为。
四、必须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科学决策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坚决纠正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反对搞家长制、“一言堂”。坚决防止个别酝酿变成私下授意、会议讨论变成简单通过、集体决定变成主要负责同志定调。不允许用其他形式的组织取代党委(党组)会和党委常委会的集体领导,应由党委(党组)会和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得以“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个人或少数人、领导圈阅决定等方式作出决定。
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重要民生安排、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重要部署,要征求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敏感度和关注度高的事项,应进行听证和公示;对拟提请党委(党组)研究决策的事项,会前必须在党委(党组)内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充分交换意见。坚决防止不按职责权限越权决策,论证不充分盲目决策,讨论不深入随意决策,程序不规范违规决策。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随意简化、规避程序。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主要负责同志要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及时作出决策;班子成员必须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对分管工作敢于拿出意见,对分管外的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坚决反对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坚决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坚决反对以集体领导为名,敷衍塞责、逃避责任,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五、必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
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是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根本保证。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
坚持五湖四海、开放包容。团结一切忠诚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坚决抵制“袍哥文化”“勾兑文化”等封建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不准“架天线”“抱大树”“攀高枝”,不准“打干亲”“打礼”“拜把子”,不准借同学、老乡、战友等名义拉关系扯圈子。严禁以人划线,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把上下级关系变成人身依附关系。
坚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一把尺子待人、一个标准行事。坚决反对相互掣肘、彼此拆台,甚至背后“捣鬼”;坚决反对争功诿过,见名利就上、见困难就躲的行为。
坚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党员领导干部要襟怀坦荡、光明磊落,同志之间应真诚相待、相互信任。坚决反对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搬弄是非、匿名诬告、造谣中伤。
六、必须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把从严要求贯穿到选人用人全过程
政治清明,首在吏治清明。必须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程序和规定,严格干部人事纪律,从严选干部配班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导向,大力选拔信念坚定、政治可靠,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干部。凡政治上不过硬,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的;廉政上过不了关,问题反映较多又没有查清楚的;作风上依然我行我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热衷搞人身依附,“抱大树”“攀高枝”,慷国家之慨搞利益输送的;拉帮结伙、请客送礼搞“勾兑”,拉票贿选的;为官不为,不敢担责、不愿干事的,坚决不能用。
严格按规则和程序选用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一个意见”“五个办法”。规定的程序和环节不能随意减少、简化、变通,该由上级决定的事项不能擅自做主,该请示报告的必须请示报告,该按规矩办的决不能搞例外。对干部选用实行全程把关,坚持信访举报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个人报告事项没有查核不放过、干部档案信息没有查明不放过,对有影响任用事项的坚决“放下”,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坚决调整不称职干部。坚持干部能上能下,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选干部配班子,刹不为之风、换不为之将。对违反政治纪律,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反民主集中制,不按程序和制度办事,决策严重失误的;班子严重不团结、软弱涣散的;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临阵退缩、不敢担当,回避矛盾、处置失当的;不适应新常态要求,为官不为、庸懒散浮拖严重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力,导致本地、本部门(单位)多次出现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坚决调整负有责任的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七、必须弘扬务实重行的作风,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三严三实”为实践取向和行为准则,大力弘扬一心为民、干在实处的优良作风。
坚持说实话、办实事。坚持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做事要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决反对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只务虚功、不做实事;坚决禁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追名逐利,说假话、报假数、搞假典型。
坚持联系实际、服务基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基层创造。坚决反对不下基层、不接触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高高在上、作风粗暴。坚决防止和纠正向基层提不切实际的高要求,下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坚决防止和纠正随意向基层转嫁应由上级机关负责的事务,制定方便自己而不利于基层办理和群众办事的制度、规定和程序。
坚持履职尽责、为官有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守土有责,主动作为,大力弘扬夙夜在公、昼夜兼程的敬业精神,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昂扬斗志,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责任担当。领导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离开工作地必须按程序报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节假日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队值班。坚决反对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坚决反对精神不振、不在状态;坚决反对庸懒散浮拖。
八、必须模范执行党纪党规,以上率下作好表率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党规,上级党委要为基层党组织作表率,主要负责同志要为班子成员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为普通党员干部作表率。
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一岗双责”“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等相关规定。决不允许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仅停留在开会、讲话或签责任书的表面功夫上;决不允许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对苗头性问题不打招呼、不提醒,放任纵容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决不允许只表态、不行动,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队伍、带坏风气。
带头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决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坚决防止特权思想。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决不允许超越党组织所赋予的权限,侵犯集体的权限和他人的权限。
带头坚守廉洁从政底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干涉和插手国有企业转制、矿产水电土地资源出让、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及其他市场经济活动,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严禁违规赠送和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其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其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其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九、必须带头遵循法治原则,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担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带头尊法学法。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基本尺度。坚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院校的必修课。坚决摒弃人治思想、长官意识,坚决反对不屑学法、心中无法。
带头捍卫法治。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敢于同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作斗争。决不允许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允许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决不允许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坚持依法用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纠正“依法办事束缚手脚、程序太多、效率太低”“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错误认识。决不允许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决不允许法外行权扩权。
十、必须聚精会神抓党建,自觉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
党委(党组)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能够担当改革发展稳定重任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是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切实解决班子和队伍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管事与管人脱节;坚决克服重选拔任用、轻教育管理,改变“不出问题没人管、出了问题才处理”的现象;坚决反对不敢抓、不敢管、怕得罪人,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究,对抓班子带队伍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甚至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反对考核走形式,抓与不抓一个样、抓紧抓松一个样;坚决纠正问责不到位、追责不落实,决不允许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包着护着、放任放纵。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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