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保障。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着力建立健全决策、执行、考核、奖惩制度体系,用制度保障改革发展的稳步推进。
用科学的决策制度引领科学发展。科学发展的前提是科学决策。烟台市通过规范决策主体、内容、程序等,构建科学的决策体系和运行机制,引领和推动科学发展。坚持规范决策主体,凡是全局性重大问题,均由党的各级组织作出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等在各自领域有法定的决策职责和权力,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委决策。规定各个决策主体都要按权限、程序进行决策,并对作出的决策承担责任。坚持提高决策质量,努力实现决策科学化,使每一项决策都符合发展规律、经得起检验;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通过健全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公示等制度,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决策法治化,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结果合法。
靠严格的执行制度落实工作任务。如果责任不清、执行不力,再宏伟的目标、再好的思路也是空中楼阁。烟台市建立健全执行制度,通过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形成主体清晰、权责统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保证工作任务落实。坚持责任分工到人,把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人头,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坚持任务执行到底,实行“一项工作、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的推进机制,细化节点目标和完成时限,以时间倒逼进度,以目标倒逼落实。
以完善的考核制度促进事业发展。考核是指挥棒、风向标。烟台市重视考核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督事、评级、考人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办法,推动责任落实、促进事业发展。坚持“点面结合”,把考核重点更多放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事项上,围绕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要指标、重大项目进行重点考核。坚持“质效双优”,紧扣转方式、调结构这一中心任务抓考核,实行发展成果与发展成本、增长幅度与增长代价、显性成绩与隐性实绩同步评价、一体考核,更好地反映发展成果、引导发展实践。坚持“同类同考”,把量级相当、基础相似、条件相近的县市区和部门单位放在同一考核序列,做到一个舞台赛高低、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规则定位次,避免出现有的地方和部门不用努力、有的地方和部门努力无用的不合理现象。
凭有效的奖惩制度激发干事热情。只有建立健全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制度,才能形成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鲜明导向。坚持以激励添动力,把绩效考核结果与单位评比和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加大对干事创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探索建立以业绩评等次、以等次定奖励的激励机制,让干事多、付出多、成果多的干部职工得到更好的政治、精神、物质待遇。坚持以惩戒增压力,探索建立施政行为负面记录制度,把干部在决策施政中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对消极怠工、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对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的,要求挪位腾座、下课下岗;对乱作为、滥作为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做到以制度倒逼加压、以惩戒警示妄为,形成从严治党新局面。(作者为中共山东省烟台市委书记 孟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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