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内蒙古考察指导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我们守望相助,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题词“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如浩荡东风吹拂万里草原,给内蒙古各族人民以巨大鼓舞,为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区上下汇聚起建设美好家园、实现伟大梦想的磅礴力量。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上
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我们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不断深化拥护核心、维护核心、服从核心、紧跟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上,体现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成功召开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规划了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目标和路径,开启了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新征程,全区各项事业生机勃勃、蒸蒸日上,祖国北疆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边疆安宁、生态文明、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亮丽风景。
二、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要求我们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抓好农牧业和牧区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在经济转型升级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转变发展方式是经济工作的牛鼻子。我们立足区情实际,发挥比较优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结合”“五个融入”的重要指示精神,下决心减少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加快形成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创新驱动、区域协调、城乡一体的发展新格局。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6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7.4万元,三次产业结构演进为8.8∶48.7∶42.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能源、冶金建材、化工、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特色优势产业焕发新活力,挖煤卖煤、挖土(稀土)卖土的粗放型资源开发模式逐步转变,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技术示范运用,新能源、稀土新材料、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在农牧业科技、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勘探与开发、生物工程与技术等方面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1.2%,呼包鄂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增强,东部盟市发展步伐加快。
改革开放是活力之源,是制胜法宝。我们顺应实践要求和人民愿望,在简政放权、国企国资、电力体制、农村牧区、林区垦区、司法体制和党的建设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举措,在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同俄蒙合作机制、建立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方面取得一批重要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完善对外开放布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成效明显,跨境经济合作区、旅游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建设顺利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做好农牧业和牧区工作对内蒙古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我们深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之以恒抓好粮食生产,积极打造现代畜牧业,大力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全面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推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扎实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牧区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盖度分别达到21%、44%,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整体遏制、局部好转”,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日益巩固。
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的谆谆教诲,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到55.6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9%。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增收,2016年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32975元、11609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主要社会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下降到28.3%、29.3%,各族群众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
三、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内蒙古是我国最早建立的民族自治区,做好民族工作关系全局、关系长远。我们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始终如一呵护“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根本在于维护祖国统一。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完善配套法规,加强普及宣传,强化监督检查,在贯彻国家统一政令前提下依法行使自治权,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认真履行守土固边重大责任,深入推进法治内蒙古、平安内蒙古建设,高度警惕一切影响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的苗头性问题,坚决守好家门,守好祖国边疆,切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我们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继承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加强民族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我们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四、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我们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深入实施“北疆先锋”工程,持续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思想筑边、组织固边、富民兴边、帮扶强边、共建稳边,党的旗帜在祖国北疆高高飘扬。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祛病疗伤、激浊扬清,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巩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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