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抓紧谋划准备疫情过后重点工作的通知》,按照“三服务”和“四为”工作要求,围绕“疫情过后怎么办、怎么干”,要求各处室、委管委(局)属各单位抓紧谋划准备10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是深入分析疫情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提出疫情过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建议。
二是深入分析疫情对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迅速研究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针对性政策举措。
三是深入分析疫情对浙江“稳投资”工作的影响,研究提出发挥“稳投资”在疫情过后恢复发展中关键性作用的工作举措。
四是深入分析疫情对浙江重点项目建设的影响,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省重点项目“一项一策”支持工作,研究提出疫情过后全面恢复、迅速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举措。
五是深入分析疫情对浙江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提出浙江“稳外资”特别是引进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的工作举措。
六是深入分析疫情对浙江企业生产的影响,研究提出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举措。
七是深入分析浙江应对疫情中的公共服务短板,围绕全面小康补短板的工作要求,研究提出浙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举措;监测分析疫情期间及疫情过后全省就业形势,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稳就业”工作举措。
八是深入分析疫情对浙江消费领域的影响,研究提出发展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扩大消费的若干举措。
九是深入分析受疫情影响有关领域重点企业资金需求,研究提出针对性工作举措,会同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的资金支持。
十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期间能源供应保障工作应急预案、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应急预案、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工作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预案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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