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回避的现状——
在收入差距扩大的同时,我们还面临财产差距扩大的问题
前不久,一位外国摄影师拍摄的一组照片在网上热传。照片中展示了复杂多样的北京,既有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也有破败低矮的城中村;既有在儿童游乐场快乐玩耍的“中产阶层小花朵”,也有跟随父母卖菜、蹬三轮的孩子……虽然这场景不止北京,也不止中国独有,但仍令观者震撼、深思——我国的贫富差距现状到底如何?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李实表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贫富差距也在逐步扩大。
“衡量一个国家的收入差距,国际上通用的指标是基尼系数。”李实介绍,基尼系数最大为“1”,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最小等于“0”,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平均,但这两种情况都仅仅只会出现在理论上。因此,基尼系数的实际数值只能介于0—1之间。基尼系数越小收入分配越平均,越大表示收入分配越不平均。
我国的基尼系数是多少?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2003年为0.479,2008年达到最高点0.491,这之后逐年下降,2014年的基尼系数是0.469。而在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是0.3左右。李实分析说:“接近0.5的基尼系数可以说是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世界上超过0.5的国家只有10%左右;主要发达国家的基尼系数一般都在0.24到0.36之间。”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院长刘元春表示,0.47到0.49之间的基尼系数反映出目前我国收入差距仍然比较大。尤其是城镇居民内部、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都比较大。“比如说城乡差距大概有3倍,按照城镇工资统计,高收入行业和低收入行业有4倍左右的差距。”
“在收入差距扩大的同时,我们还面临财产差距扩大的问题,而且这一问题正变得越来越严重。”李实告诉记者,以往人们大多把贫富差距等同于收入差距,但实际上,居民在资产方面的差距也是衡量贫富差距状况的重要方面。过去10年的数据分析表明,中国的财产差距扩大速度远远要超过收入差距扩大的速度,个人财富积累速度非常快。在过去大约10年的时间内,人均财富的年均增长率达到22%,特别是房产价值的年均增长率达到了25%。而农村的财富积累速度年均增长率只有11%,相当于全国水平的一半。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4》显示,1995年我国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45,2002年为0.55,2012年我国家庭净财产的基尼系数达到0.73,财产不平等程度近年来呈现升高态势,明显高于收入不平等。此外,家庭层次的财产不平等有两个特征:一、有家庭成员在体制内工作的家庭财产水平明显高于在体制外工作的家庭,在体制内工作的家庭财产的增长幅度也明显高于体制外家庭。二、中等收入家庭财产增长幅度大,而低收入和高收入家庭的财产增长幅度相对较小。
李实认为,未来几年,我国的收入差距可能仍会处在高位徘徊状态,既不会出现明显扩大也不会出现明显缩小的趋势,基尼系数预计将在0.45—0.50之间波动。
复杂多样的成因——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差距有一定合理性,但由于机会不平等、资源分配不均衡以及权力寻租造成的收入差距是不合理的
造成贫富差距扩大的原因有哪些?
李实认为,首先要正确认识贫富差距、收入差距。“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强调平均主义,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进入市场经济后,强调按劳分配,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出现收入差距是正常的,有一定合理性。”
刘元春认为,客观来看,贫富差距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政策,导致农村发展明显落后于城市。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向农村和中西部的投资,但在一段时期内,因发展的基点不同、条件不同,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及其居民收入差距仍会较大。“比如说同为公务员,东部省份和西部地区的最低工资、公积金缴存标准不同,福利、社保等也有差别,都会造成收入差距。”
专家们普遍认为,贫富差距不断加大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部分领域改革不到位导致的机会不平等、资源分配不合理以及权力寻租等现象。
李实分析说:“当市场体系不健全,存在流动性障碍或市场扭曲时,收入差距加大的趋势就难以避免。比如说劳动力市场不统一,户籍制度导致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在收入、社会保障等方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双轨制’运行;资本、土地交易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某些领域,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多,有大量的市场准入限制,使权力寻租带来非法收入、灰色收入、腐败收入……都是体制因素造成的贫富差距过大。”
专家认为,政府干预过多等,容易造成资源行业和一些自然垄断行业同其他竞争行业之间产生巨大收入差距。如垄断性企业员工特别是高管收入偏高乃至畸高;再如一些人和群体依靠权力资源得到优先发展、优先致富甚至一夜暴富的机会,而被权力边缘化的群体,很难得到发展机会。
“在诚实劳动和市场环境公平的前提下,人们的收入有差距,这是合理的,社会能够接受,如对教育投资较多的人能获得更为优厚的职业待遇。但因起点、机会和过程的不公平所造成的收入差距,人们普遍难以接受。如阶层固化、流动性不够,获取社会资源的机会不平等,个人努力创富成功的机会也就不均等。比如说富二代、穷二代,这加剧了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社会财富的分享更加的不公平。”刘元春表示。
分化趋势初步遏制——
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基尼系数实现“六连降”,但“新常态”下缩小贫富差距面临更多挑战
刘元春表示,中国在过去的5年中,居民收入保持了较为快速的增长。2008年达到“峰值”后,基尼系数有所回落。这主要源于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之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经济增长的措施,4万亿投资主要投到了基础设施建设上,带动了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工的需求,这几年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一直增长较快。再加上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政策、投入都向农业、农村倾斜,新农合、新农保、农村低保等基本保障制度全面建立,都有助于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2014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9,低于2013年的0.473,实现“六连降”。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快于城镇居民2.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2.75,比上年缩小0.06。
李实则认为,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也在增加。因此,尽管贫富差距不断拉大,但“二维效应”发生了作用,许多人一方面对富人收入增长较快不满,另一方面又对自己的收入增加感到慰藉,社会心态相对稳定。
但专家们也提出,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贫富差距的老问题、新情况相互交织,亟须更好地研究、应对。
“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强调‘质量更好、结构更优’的增长,更依赖于资本、技术带来的创新驱动,这对劳动密集型产业影响较大,会进一步影响非技术、低学历、低技能人才的就业和收入。”李实认为,未来几年低端劳动力的工资收入不会像前几年那样增长较快,甚至有可能下降。如果不加快改革,统筹考量我国的就业结构、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可以预见到收入差距会越来越大。
刘元春表示,贫富差距近年来还有一个新情况值得重视。“以往谈贫富差距、收入差距,城乡之间的差距是核心。从2006年开始,城镇内部的贫富差距拉大,由于资本存量不公带来财富增量不公,比如说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使房产快速增值。资本赚钱越来越容易,劳动赚钱越来越困难,经济生活的变动往往给富者带来发财的机会,给贫者带来损失。”
此外,贫富差距已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形成了阶层和代际转移,一些贫者正从暂时贫困走向长期贫困和跨代贫穷。如果不想办法改变这一情况,贫富差距便会趋向稳定化和制度化,成为一种很难改变的社会结构,社会阶层流动通道也将被严重堵塞。
研究表明,收入差距过大,会降低一个国家的平均消费倾向,消费不足会带来内需不足,从而导致经济增长缓慢;还会影响到低收入人群的人力资本的积累。收入差距过大会导致社会成员之间,特别是穷人和富人之间,难以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它会使赖以实现机会均等的制度和政策失灵,威胁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人均国民收入超过1.2万美元就是一个高收入国家。如果比较顺利一点,可能在5—10年我国就能成为一个高收入国家。但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是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否则将大大增加我们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李实说。
据了解,在欧美发达国家中,美国的贫富差距比较显著。欧洲国家的基尼系数大部分在0.3—0.4之间,美国2007年的基尼系数达0.45,2013年基尼系数约0.47。在亚洲地区,马来西亚、菲律宾、中国的基尼系数较高,在0.5左右。日本、韩国的基尼系数约为0.26。拉美地区,巴西、阿根廷的基尼系数较高,均大于0.5;非洲基尼系数较高的国家集中在南非,基尼系数约为0.6。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全球都很关注贫富差距现象。根据联合国经合组织的统计,全球的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已从50%下降到30%,说明全球的贫富差距水平都在拉大。国际上近年来关于节制资本、限制金融高管收入的呼声都很强烈,欧美等国家对此也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牵住“扩中”这个牛鼻子
“扩中”正逢其时,争取“弯道超车”
——中等收入群体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也是释放消费红利的主力军
“月收入9000多元,一半用来还房贷。物价高、开销大,基本攒不下钱。我算中产吗?”在北京某银行工作的小刘问。
“大款越来越多。可咱老百姓过日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小城市生活成本低,两人一个月退休金4000多元也够花了。我们算‘穷人’还是‘富人’?”黑龙江退休工人孙奶奶问。
……
党的十八大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的目标,这个目标应扭住不放,确保如期实现,否则就会失信于民。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调高、扩中、提低”。
有些人认为自己属于中等收入者,也有些人常抱怨自己“被中产”。那么,“中等收入”的标准是什么?目前我国究竟有多少“中等收入者”?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认为,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等于、稍低于或略高于平均水平的收入,均可视为中等收入水平。对我国来说,近年来可考虑将中等收入标准界定在年收入6万—12万元左右。此外,家庭有一定数量的储蓄和其他货币性资产,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至34%左右。发达地区的标准可稍高于此标准,发展相对滞后地区可以稍低于此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全国中等收入者约占25%左右。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既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量化目标,也是路径选择。”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提出,中等收入群体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也是释放消费红利的主力军。“经测算,未来10年间,如果城镇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到40%—45%左右,在不考虑人口规模变动的情况下,每年将带来0.75万亿元左右的新增消费,由此推动中国成为全球最大消费市场之一。可以说,‘扩中’是收入分配改革的‘牛鼻子’,也关系到经济社会转型与改革的全局,对于协调重大利益关系、建立橄榄型社会结构、提振社会对改革的信心,意义重大。”迟福林说。
“扩中”不仅必要,而且正逢其时。迟福林认为,从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治理呈现出的新态势看,“扩中”有以下几个有利条件:一是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明显提升,2014年为48.2%,增速明显快于一、二产业,2015年预计达到50%左右,这是白领工作机会最多的领域。以美国为例,随着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的经济转型,白领阶层的规模从20世纪40年代的1000万左右上升到20世纪70年代的5000万,30年间扩大了5倍。二是互联网迅猛发展,带来更多创新、创富机会。三是资本市场改革提速,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渠道更多了。“把握机会,争取实现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的弯道超车——用最短的时间,建成橄榄型社会。”
迟福林认为,与人均收入水平倍增这一目标相比,我们更应强调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应争取到2020年将中等收入人群占比提升至40%,达到6亿人左右。这更能体现‘不让平均数掩盖大多数’原则,呈现改革的实效。”
机会公平激励创富,制度公平做好“兜底”
——初次分配,财富蛋糕要让利于民;再分配要做好“抽肥补瘦”
来自普通工薪家庭、今年研究生毕业的小韩几天前拿到了某知名金融机构的入职函。“前后面试了4次,有人说关系不硬根本没戏,还以为自己是‘陪练’呢。我相信今后只要有能力肯吃苦,在这家公司会有发展。”她的兴奋溢于言表。
工商注册更容易了,营业税也减了,山东安丘的送水工王明艳,把牛蒡茶小店从街边开到了互联网上,一年销售额200多万元,当上了小老板,还吸纳了七八个人就业。
“收入分配改革,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机会公平,强调对价值创造的激励,推助更多人迈上‘中产’台阶;在再分配领域,要对中低收入者‘多予少取’,通过公共支出、税收、社会保障等综合手段,扶助更多人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迟福林认为,十八大以来,在调整利益格局、破除利益藩篱方面,新一届政府显现出了非凡的勇气与责任担当。
比如:在多个行业打破垄断,降低民企进入门槛,从根本上消除市场机会不公平导致的贫富差距;大力反腐,斩断以官企勾结,扭曲矿山、土地等要素市场价格而攫取高额利润的灰色利益链;简政放权,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减税让利,给小微企业发展松绑鼓劲儿;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让“全民所有”更多地“全民共享”;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落实农民土地的股份权和收益权,等等,都是对硬骨头下狠劲儿。“这几年,最低工资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以及基本医保报销水平等,都实现了数个‘连增’。尽管增幅有限、保障水平整体上还较低,但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坚持增加对民生领域的转移性支出,实属不易。”迟福林说。
“未来继续提高‘扩中’速度,还要继续以‘机会公平’为准绳深化市场经济改革,以‘制度公平’为重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迟福林说,在形成万众创新、创富生动局面的同时,政府应对中低收入者多予少取,不断提高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兜底”到位,让千军万马在奔“中产”的过程中没有后顾之忧。
他指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未来几年“扩中”最有潜力的改革领域包括: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尽快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推进资本市场的体制机制改革,尤其是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使城乡居民能够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加大教育投资,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建立有利于就业和创业的体制机制等。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朱青教授提出,作为政府重要的收入调节手段,税收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初次分配,财富蛋糕要让利于民,使城乡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所占的比重明显提高。二次分配,要做好‘抽肥补瘦’。其中个税改革尤其要考虑到中低收入阶层的经济压力,比如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不再搞‘一刀切’,要有个性化的费用扣除,例如应适时增加赡养老人支出、本人及子女教育支出、失业的家庭成员生活费用支出以及购买商业性养老、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等扣除项目。从中长期看,个税应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模式,应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以及一些资本性所得如利息收入等,合并起来按一个累进税率表一并计算应纳税额,解决分类所得税模式下收入相同但纳税不同以及劳动所得税负重而资本所得税负轻的弊端。”朱青说。
提高改革协同性,增加预算透明度
——防止“一刀切”“各唱各调”误伤中产,确保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深化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迟福林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实际上已成为经济改革、社会改革的交叉点,其顶层制度设计要更加具体,能将相关领域改革统筹起来,防止改革部门化、碎片化,各唱各调,对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形成掣肘。
比如,公共资源的价格改革,要防止对普通居民生活造成过大的冲击。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不能人为压低医生凭学识经验获得的合理收入。在税制改革中,应给服务业更多“关照”,使在该领域就业的白领尽快成为中等收入者。在养老、教育等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改革中,要关注中低收入阶层是否是最大受益者……
迟福林认为,理顺收入分配机制涉及多方面的改革:公共资源出让机制透明化,严密监管自然垄断行业,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甚至制度化反腐都是其中重要内容。正因如此,收入分配是改革进程中绕不过去的命题,它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也不仅限于个人荷包。“增强收入分配改革过程中相关政策的协调性,也是提高各项改革效率、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的题中之义。”
在朱青看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建立公开、透明的收入分配基础制度至为重要。
“现在提起‘税’字老百姓都很敏感甚至抵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对税款的用途不够公开、透明度较低有意见。”他提出,让税款真正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还有两方面工作需要加强:
一是完善税收立法。谁交税、交多少税、什么时候交税,都要通过人大的立法予以明确。
二是增加预算公开透明度。“‘国家账本’还应该更详细,包括拓展预算公开的范围和程度。”朱青说,以往的预算报告都是功能性预算,没有明确资金的使用用途。比如把教育经费分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等,至于用在哪儿,是用在教师工资、学生助学金,还是教育部门的公车、宴请上,并未列明。朱青提出,下一步,不仅按功能编制的预算,而且按经济性质编制的预算都要接受各级人大的审批和监督。
个人所得税通行世界已有200多年,尽管各国个税制度不同,但都日益趋向人性化,充分考虑到了纳税人的家庭负担。
美国个税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个人收入指家庭一年内的所有收入,包括工资、营业利润、股票收益、基金利息、小费、佣金等,也包括投资房地产一年内的收入。在年度报税时,会有各种免税项,这相当于对家庭的福利补贴,如赡养费、儿童抚养费、学费、慈善捐款、自由职业者业务开销减免等,报税时要把这部分免税额在总收入里扣除,剩余部分才是应税收入。
在美国,“富人”群体是个税的主要贡献者。美国收入最高的1%人群缴纳了全美个人所得税的40%;前10%的高收入阶层,贡献了71%;收入低于平均水平50%的人群,只缴纳了全美个人所得税总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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