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
十八大以来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成就系列综述(之一)
秉持初心 驶向综合改革新航程
弄潮时代,审时度势者赢。
决策天下,深谋远虑者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奋进,向着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阔步前行,开启了新的伟大征程。
这是用大思路绘就的新篇章,这是以大目标引领的新发展,其中,“三农”工作被提到了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国家治理重中之重、惠民利民重中之重的位置,成为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的问题。
“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于向改革要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深改组多次聚焦“三农”,做出了一系列激发和释放“三农”事业生机与活力的重要部署,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正是其中之一。
“重视供销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社就是扶持农民。”这是时代的召唤,这是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供销合作社,这个与新中国共同成长,生于农民、长于农村的老牌合作经济组织迸发出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五年来,用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用不等不靠的创业精神、用百折不挠的韧劲拼劲交出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成为供销合作社人共同的选择。
殷殷期望 拳拳初心
2014年7月24日,纪念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翻看这部60年的史册,供销合作社人的光荣与沉寂、坚守与创新、徘徊与发展历历在目,令多少干部职工百感交集。
有一些历史沟壑,掉进去是挫折,走出来是成长。60年风雨,供销合作社能够屹立不倒,正是因为她怀着一颗服务“三农”的初心去改变去挑战,才历经挫折而不断成长。这次会议充分肯定了供销合作社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党和政府推动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而这正是她应有的价值。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发挥其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为供销合作社人增添了信心和力量。
处大事贵乎明而能断,临大势贵在顺而有为。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进程、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供销合作社改革被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
201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当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对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2014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总社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省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5月,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亲自听取供销合作社工作汇报,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定方向、定调子、定任务。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着眼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此,国务院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随后,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要求,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到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小岗村所做的重要讲话中,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六项重要任务之一。>>>【2016安徽遴选公务员考点】习近平考察安徽小岗村:要确保农产品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统筹谋划、顶层设计,各级党委政府强化领导、提供保障,总社加强指导、大力推动,系统上下热烈响应、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乘着改革的东风,供销合作事业向着新的航程再次启航。
砥砺奋进 时不我待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何谓“进行时”?是指驰而不息的状态,更指坐言起行的精神。换言之,改革不是徒陈空文、等待观望,而是要立说立行、说到做到。
“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务求实效”,这既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抓改革落实的总要求,也是全系统上下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必须有的改革节奏。
2013年11月20日,总社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就犀利地指出,抓机遇、促改革要克服四种思想倾向——“等、靠、怕、慢”。
为了迅速形成改革强劲推进的态势,总社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抓铁有痕的执着精神,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对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部署。
工作方法上,总社用抓工程、抓项目的办法狠抓改革落实,将主要工作细分为12大项44小项,并建立联系点工作制度,王侠等总社领导亲自联系4个试点省工作,围绕改革进展及时研究部署。
改革推进上,总社坚持工作部署、典型示范、教育培训相结合,按照试点工作阶段安排,在每一个关键节点及时在河北邯郸、山东高密、浙江杭州、广东广州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分析问题,部署任务,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督促检验上,总社领导带队的工作督导组,先后3次对各地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指导。2016年底,总社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第三方专家评估,确保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在总社务实作风的带动下,各地供销合作社以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为遵循,各方发力,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一个个改革实施方案相继出台,一项项改革任务陆续落实,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有序推进。
山东省社建立了随机现场检查与定期调度相结合的督导机制,设计了工作进度表,实行每月一调度一通报,对工作进展滞后的试点县进行跟踪督导,确保了试点工作高效推进;广东省社建立省社领导和相关处室挂钩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调查研究,试点以来,共开展调研督导146次,帮助改革试点单位解决实际问题,确保试点单位按质按量完成试点任务。
新一轮改革大潮已经起势。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288个地市级党委、政府,1163个县级党委、政府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河北、山东等16个省(区、市)的地市级党委、政府全部出台了实施意见,浙江、山东、湖南、广西、重庆、宁夏等6个省(区、市)县级党委、政府全部出台了实施意见。全系统已经在63个市、400多个县和一部分社有企业开展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总社又审定28个省的32家单位成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单位,分别承担7个方面9项专项试点工作任务。
自我革新 百舸争流
站在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的新起点,如何进一步激发改革精神,让党和政府、让人民群众看到供销合作社坚定的改革决心?如何更好地凝聚改革力量,形成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改革新气象?
实践证明,供销合作社是广大农民最信赖的经济组织,农业、农民、农村是它的生命力和源动力。
综合改革的内容涵盖方方面面,但这三年,全系统上下按照中央提出的“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思路,从农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现代农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最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抓住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好地回应了农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更好地激发了市场活力与潜力,从而不断增强了改革的感召力,动员和激励更多的人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2017年2月,汪洋副总理出席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供销社遴选考点】汪洋:用好“供销合作社”这个抓手 助力农业供给侧改革
这是无数供销合作社人和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合作社社员一起,用心血和汗水交出的沉甸甸的成绩单。
——农业社会化服务走出了路子。适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新要求,各地供销合作社与时俱进,从传统的“一供一销”加快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拓展、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并以土地托管为突破口,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探索出了以服务规模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路子,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肯定,受到农民欢迎。土地托管服务已经从山东拓展到河南、安徽、江西、辽宁等29个省份,托管面积超过1亿亩,成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一张名片。河北、内蒙等地还组建农村产权交易体系,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促进了农村资源要素配置,为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他各省也主动作为,结合实际开展改革试点,在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农产品现代流通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找到了法子。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根深才能叶茂,才能更有活力地发展、更有实力服务于“三农”。在此番改革热潮中,各地供销合作社以多种方式推进基层社改造,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加快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迅速恢复,覆盖面不断扩大,基层组织基础得到加强。2012年以来的五年,全系统恢复发展基层社8966个,总数从1.9万家增加到2.9万家,较2012年增加1万家,基层社乡镇覆盖率从56%提高到92.5%;全系统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家,达到16.9万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6306家;全系统新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3.54万家,达到37.4万家,行政村覆盖率从47%提高到66.3%。与此同时,基层组织服务功能大幅提升,经营活力进一步激发。
——体制机制创新打开了口子。各省和试点市县社搭建起“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本投资公司(社有资产运营平台)+出资企业”的社有资产管理架构,推进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基本实现政事分开、社企分开,联合社开始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促进了社有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加快转型发展。广东省社依托龙头企业带动,采取市场化手段,着力打造区域一体化运营的经营服务网络,在推进上下贯通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河北、山东、黑龙江、甘肃等省供销合作社,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强化市场化运营和为农服务的职能部门建设,提高了联合社运行效能和行业指导能力。浙江省依托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着力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目前已建起省、市、县、乡四级农合联体系,形成了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扩大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密切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中赢得了位子。五年来,供销合作社通过改革,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供销合作社的评价趋好,供销合作社也逐渐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推动“三农”工作的有力抓手。在党政各部门的全力支持下,供销合作事业前景光明,改革也打开了有利局面。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充分重视与肯定,中央改革办、中央农办先后多次督导调研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并给予高度评价。各级党委、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更加重视,加强调研指导,强化干部配备,重用在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广大干部、群众也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给予积极评价,中国社科院实地调查数据显示,77.5%的干部职工认为改革提升了供销合作社的社会认可度,90%的受访群众认为供销合作社有了发展。广大媒体也对供销合作社改革给予大量报道。改革以来,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对试点省综合改革情况累计报道2000多篇次。
从呛水者到弄潮儿,回顾五年改革发展之路,供销合作社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推进改革的手段和资源比任何时候都更为丰富,这是认识与实践互动的结果,这是探索与政策互促的成效。
改革依然在路上,供销合作社人正用心灵感受时代脉搏,用脚步丈量时代变迁,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的宗旨,向着努力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的目标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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