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1月1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的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在报告了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后,周强表示,将进一步深化对改革的认识,抓好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强化对下指导,加强科技融合,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推动司法改革不断取得新发展。
周强在报告中表示,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法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3年多来,最高法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实现了重大基础性改革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到位。全国法院从21万多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0138名员额法官,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司法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最高法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审判组织权限和法官职责,制定法官和其他人员权力清单,确保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此外,还完善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明确法官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新型办案机制有效形成。取消了行政化的案件审批制,确立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大幅下降。
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最高法积极完善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2013年至今年9月,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
在司法为民方面,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这一历史性问题成为历史。从2015年5月至今年9月,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900万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也取得明显成效,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61万人次,109.9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初步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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