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清”二字拼音相近而有差别,稍有不慎就会“混为一谈”。“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亲情、友情、同学情、战友情,情情相扣、不可或缺。但凡事过犹不及,情谊再浓,也要有原则。党员干部要始终将“亲”“清”二字深镌于心,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事。
做到“亲”而有度。无情未必真豪杰,亲人之间当讲“亲”。人情交往本来就是礼尚往来、加深感情的有效途径。繁体字的“親”,一边是“亲”,一边是“见”,意思是亲朋好友之间要经常见面谈心,互相关心爱护。但人情往来要有“度”,切忌因“亲”而失去了原则。周恩来同志一生大公无私,为防止亲朋好友打着他的名号谋私利,专门订立了“十条家规”。陈云同志给家人定下“三不准”原则,划清了亲情与公权的界限,确保权利不被亲情左右。“君子之交淡如水”,党员干部在人情往来上要掌握好“火候”,既要把握原则“尺度”,又不失感情“温度”。
做到“清”而不“疏”。苏轼在《定风波》中云:“人生有味是清欢。”所谓“清”,就是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不能有私心杂念,不能搞以权谋私。清爽的人际关系,是党员干部成长进步的“护身符”。党员干部不是“木偶人”,也有“七情六欲”,也食“人间烟火”,应在坚守原则和底线的基础上搞好人际关系,让人情往来“不越轨”“不出轨”。
做到“亲”上加“清”。“亲”“清”关系不是对立存在的,而是辩证统一的。“亲”为“清”之根源,“清”为“亲”之前提,只有始终坚守一颗真诚为民的赤子之心,才能夯实清的根基,只有建立在清正基础上的亲友之情才能健康长久。焦裕禄、孔繁森、廖俊波等一批党的好干部之所以能够永驻人民心中,不仅在于他们有坚守原则立场的刚正之气,更在于他们拥有一颗真诚对待群众的赤子之心。党员干部既要带着真情实感做工作,让人民群众、身边亲朋真正感受到“亲”,又要画好“红杠杠”,筑牢“防火墙”,对“枕边人”“老伙计”的无理要求敢于说“不”,用原则和底线给人情划出一片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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