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全国政协常委 陈 雷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关键是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新生活。
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保障产业、税收、金融政策优惠力度不减,激发扶贫产业动能和活力;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提高帮扶质量效果;推动就业、教育、健康、低保等特殊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长期性政策转变。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接续推进全面脱贫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先支持退出村和脱贫人口,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推进产业扶贫项目与乡村产业振兴项目,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动两项工作在规划、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有效衔接,接续推动群众生活改善,促进实现共同富裕。
加强搬迁后续扶持
全国政协常委 达久木甲
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还面临生计发展难、有效治理难、公共服务保障难等问题。
大力扶持产业发展,鼓励发展劳务经济。在具有特色的安置点发展乡村旅游业,支持发展“物流+物业+电商”产业项目;对迁出地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优先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把农民转变为护林员、草管员,并鼓励发展林下养殖业;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体检等经费补贴,对稳定务工的发放生活补助、稳岗补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社会保障能力。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地方政府继续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投入规模;着力解决集中安置点教育建设缺口资金,增加教师编制,配套建设卫生室或卫生服务站;足额划拨深度贫困地区低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补助资金。
发挥民企独特作用
全国政协常委 磨长英
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民营企业可以发挥独特作用。
把产业扶贫作为根本之策,实现“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持续探索高效农业、民俗旅游、农副产品加工等多种业态,走发展产业、兴办企业的“造血”之路。帮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克服疫情影响、完成剩余任务,引导民营企业对摘帽村和脱贫户扶上马、送一程。各级工商联和商会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要教育、引导、组织更多民营企业参与解决相对贫困,促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格局。积极创造条件、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宣传表彰,着力激发民营企业参与解决相对贫困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带动更多民营企业,为解决我国相对贫困作出积极贡献。
减贫要有长效机制
全国政协常委 谢 茹
2020年,我国将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但相对贫困还将长期存在,并成为接续减贫的重点。建议建立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帮扶政策措施接得上、续得起、连得好。
确定相对贫困人口,既要有收入标准,又要考虑因意外导致的大额支出或损失。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预警、精准帮扶。设置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现有脱贫攻坚帮扶政策保持不变。转变政策供给方式,有序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政策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治理的常规性、普惠性社会保障措施。及时总结脱贫攻坚成熟经验和各地行之有效做法,将五级书记抓扶贫、向贫困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建设乡村扶贫工作站(室)等做法接续于乡村振兴及相对贫困治理上,确保各级扶贫机构和队伍稳定。积极创新防贫基层治理,建立农民意愿表达和建言献策激励机制等,引导广大农民感恩奋进跟党走,减贫振兴增动力,使减贫过程成为完善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
提高健康扶贫实效
全国政协常委 张 茅
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战役。要把农村地区健康扶贫,特别是防止重点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健康扶贫的实效。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远程医疗服务利用率,完善派驻、巡诊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实际困难。建立因病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存在因病返贫风险的人群,组织开展定期随访,精准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持续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完善救治病种,提高医疗质量,切实降低贫困患者费用负担。把健康扶贫与爱国卫生运动紧密结合,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推动从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治理向农村地区健康管理转变,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健康扶贫和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增强教育扶贫针对性
全国政协常委 饶子和
治贫先治愚,扶贫必扶智。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贫困地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资助等,体现教育公平。职业教育应与当地产业发展结合,加强具有特色的职业教育,提高就业水平;高等教育要加强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生树立回报家乡的观念。坚持教育与科技结合,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教育扶贫中的作用。发挥互联网优势,提供远程教育和科技培训平台,缩小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在教育和科技资源上的差距。高校开展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提高当地教学水平;科研院所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提升脱贫致富的职业技能和科技水平。
发展扶贫小额信贷
全国政协常委 周慕冰
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
加大产业带动力度,增强扶贫小额信贷造血功能。地方政府联合金融机构,构建“产业扶贫+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充分发挥产业链上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带贫主体作用,通过订单收购、来料加工、吸纳劳动力等形式,让更多贫困户参与到产业链条中,实现精准帮扶和持续脱贫。加大模式创新力度,提高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和便利度。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的数字普惠金融,具有低成本、广覆盖优势。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涉农数据积累、分享,尤其是地方扶贫、农业、市场管理、金融监管等部门以及村两委协调配合,整合各自归口管理的贫困人口、产(行)业、土地产权、工商登记、信用村信用户等多维度数据,为金融机构发展线上扶贫小额信贷提供支撑。
发挥信息化引擎作用
全国政协常委 谷振春
信息化建设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超强引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当前,农村信息化建设基础依然较为薄弱。
建议以“大数据+产业”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增效,进一步加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推广,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种养业、种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打造智慧农业、精品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以“互联网+政务”开创乡村治理新模式,鼓励地方政府与科技研发企业深度合作,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打破信息壁垒、消灭信息孤岛,拓展信息技术在乡村治理实践中的运用,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以“大数据+金融”破解农村金融瓶颈,建立农村金融风控模型及信用评价体系,降低贷款信用风险及农户信息采集和验证成本,实现金融机构和农户在风险保障、成本优化、程序便捷等多方面的共赢。
产业扶贫要可持续
全国政协常委 于广洲
发展扶贫产业,重在群众受益,难在持续稳定。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之策和长远之计,产业扶贫要因地制宜,创新完善,推动形成健康可持续发展格局。
坚持市场导向,由市场决定扶贫产业发展方向。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当地优势,突出产品特点,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加工及营销体系,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通过混合入股等方式布局延伸产业链条,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销各环节与市场需求有机对接、深度融合,推动扶贫产业走进市场、参与竞争、健康发展。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扶贫产业稳定可持续发展。建立扶贫产业保险制度,扩大政策性保险种类和覆盖面,构建农副产品风险预警和信息通报机制,引导地方政府、产业主体提前做好市场评估和风险研判;抓好后续机制建设,将扶贫产业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做到“扶上马再送一程”,确保脱贫攻坚中积累的资产、队伍、经验继续发挥作用。
巩固西藏脱贫攻坚成果
全国政协常委 珠康·土登克珠
2019年底,西藏62.8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4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整体脱贫,我们倍感幸福;巩固脱贫成果,任重道远。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集体经济,发展培育新型农牧业和特色产业。正确处理城镇就业和就近就便、不离乡不离土、能干会干的关系,精准实施产业持续脱贫政策;大力发展青稞种植、牦牛育肥、旅游文化等产业。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充分运用职业技术培训等平台,注重培育贫困群众的基本技能,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追求美好生活,努力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重点建设社会有需求、办学有质量、就业有保障的特色专业;同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青壮年农牧民应用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和职业技术水平,促进就业脱贫。
狠抓就业扶贫不松劲
全国政协常委 黄丽云
有效推动深度贫困地区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需要不断提升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动态监管机制。把持续抓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十四五”扶贫工作规划;以乡镇工作人员和驻村帮扶工作队为主,进村入户,常态化开展劳动力调查,建立贫困户、脱贫户、边缘户劳动力动态工作台账,摸清贫困劳动力底数,准确掌握贫困群众就业意愿和意向,为制定就业扶贫精准到户政策打牢基础。打通就业扶贫的信息壁垒,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渠道,打破就业扶贫人力资源信息各地区不畅通、就业供给需求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现线上线下统筹联动、东西部统筹协作联动,精准对接贫困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市场,让贫困地区劳动力输得出去、稳得下来,推动劳动力资源市场流动更畅通、配置更优化。
继续扶持新疆南疆四地州
全国政协常委 牛汝极
经过各级各界的共同努力,新疆南疆四地州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取得决定性进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但也面临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难度大、自我发展能力弱等问题。
建议“十四五”期间保持新疆南疆四地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现行脱贫攻坚政策基本稳定、不做大的调整,以稳人心;推动解决贫困群体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匮乏问题。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一般性转移支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治理相对贫困的资金进一步向新疆南疆四地州倾斜。优先安排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领域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能源、交通重大投资项目;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继续执行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优惠政策,并拓展到电子产品及装备组装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 王 健
截至2019年底,全国还有16个革命老区县未脱贫。巩固老区脱贫成果,推动老区振兴发展,还需要接续奋斗。
继续实施贫困老区倾斜政策,加大中央财政对老区转移支付力度,使贫困老区县域人均财政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调整贫困老区税收与中央分成比例,增值税增量部分全额返还用于贫困老区发展;逐步减免贫困老区基层因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形成的历史性债务;民生发展进一步向贫困老区倾斜,激励引导人才向老区流动,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后劲。合力推动老区整体振兴,继续深化东西部区域合作,推进东部产业向中西部老区梯度转移,积极发展“飞地经济”,实现产业互补、人员互动、技术互学;推动毗邻老区区域一体化进程,协同推进老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加强易地搬迁法治保障
全国政协常委 王天戈
“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基本完成,我们还要清醒认识到,落实“能融入、稳得住”依然存在治理体系有待完善、搬迁群众生活保障有待加强等问题。
强化法治体系建设,尽快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安置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设立的法律依据和程序;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破解“人户分离”带来的权益保障问题;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登记,让搬迁群众吃下“定心丸”。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体,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组织等为补充的组织体系,推进安置社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好安置社区精神文化建设,结合原住地的民族风俗、节日习俗、传统礼仪等,打造搬迁群众更易适应的文化氛围,扩大其社会关系网络,力争在搬出群众的同时“搬出文化”,让他们在新居也能记得住乡愁。
“挪穷窝”更要“奔富路”
全国政协常委 孙东生
新冠肺炎疫情给搬迁群众稳定脱贫带来新挑战,亟须抓实落细政策,强化后续扶持,实现稳脱贫、奔富路。
优化新环境,“挪旧窝”更要“稳新居”,全面提升安置区基本居住条件,配建服务场所,构建现代交通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让搬迁群众切实感受到宜居宜业;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救治等能力;不断提升搬迁群众综合素质能力,着重培养新型农民和致富带头人,将被帮扶对象转化为劳动力市场的有力竞争者。
“扶上马”更需“送一程”,对搬迁群众定期开展排查走访,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后续帮扶;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制,原有产业、就业、教育、健康扶贫等政策保持长期不变;继续下派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科技团队等,做到帮扶队伍不撤、帮扶关系不变、帮扶力量不减,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健全水利扶贫长效机制
全国政协常委 蔡其华
水利是脱贫攻坚的基础支撑,建立健全水利扶贫长效机制时不我待。
建立贫困地区水利补短板、强弱项长效机制,持续增加贫困地区水利建设投资规模,适当提高中央投资比例,减轻贫困地区筹资压力,把水利作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重点内容,稳定提高水利补短板、强弱项的资金保障水平。建立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长效机制,在完成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后,继续开展饮水安全提档升级工作,更新改造老旧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建立水旱灾害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工程调度、救援安置等各环节的密切配合,形成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协调联动机制。
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道路
全国政协常委 刘东生
农村道路是城乡联系的纽带,更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基础。建议把农村道路“管好、护好、运营好”,让农村道路真正惠及百姓生活。
转变养护观念,探索设立农村道路维修基金,发挥养护资金效益,分级分层稳定养护资金来源,探索购买社会公共服务进行社会化养护,探索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鼓励群众参与日常保洁、绿化等养护项目,形成农村道路日常管护长效机制。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完善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加强电子监控、标志标线等精细化改造。完善农村道路运输服务网络,开通旅游专线、产业专线。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做到村通班车全覆盖,提升城乡客货运输服务水平;延伸农村客运班线,发展电话叫车、网络约车等服务,加大对农村客车政府补贴,建设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幸福路。
金融扶贫要注重创新
全国政协常委 高 峰
“保险+期货”模式,是由保险行业与期货公司跨界联合、发挥各自优势创新而成的一种新型支农模式。该模式利于稳定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但在试点推广过程中,仍面临资金投入不足、场外期权制度缺陷等制约因素。
将保费补贴纳入政府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框架。目前“保险+期货”试点项目保费资金来源主要是商品交易所、农业农村部拨调的支农资金,建议尽快将“保险+期货”的保费补贴纳入政府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框架。加强市场培育,针对广大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缺乏担保体系、缺少贷款抵押物的普遍困难,应充分利用保险的增信功能,探索“农业保险+农业信贷”的融资模式,为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解决“融资难”问题,进一步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增加扶贫手段。加强监管配套,为保险产品更大规模地利用衍生品市场分散风险提供适配高效的市场和监管环境。
重点保障特殊贫困群体
全国政协常委 孙 谦
特殊贫困群体主要是指贫困群体中的孤寡老人、未满16周岁孤儿、长期患病者和重度残疾人等。截至今年2月,这部分人群在剩余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占到45.7%。
明确保障体制,组织专门力量梳理相关政策并提出特殊贫困群体统一认定标准、综合保障体系架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等建议,加强城乡统筹,逐步整合城乡低保、救助等政策措施,建立城乡特殊贫困群体一体化综合保障格局。整合保障力量,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特殊贫困群体的救助、服务体系,实现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特殊贫困群体尽力自助的多元共治格局。搭建统一的特殊贫困群体综合保障平台,建立统一信息识别、监测、预警、保障数据库,确保政策落实不漏一村、不落一人。加强对特殊贫困群体保障工作的监督考核,严肃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
严防因灾返贫致贫
全国政协常委 张兴凯
我国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灾害发生地多是边远贫困地区、容易返贫的地区,受灾群众往往是收入较低的群体,是脱贫的重点人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证不因灾返贫致贫,是一项艰巨任务,也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灾后社会救济工作做细、做扎实,为灾区困难群众提供较长时间的社会救济和帮助、扶持。
建议将严防因灾返贫致贫纳入工作考核指标、对口援建的范围;建立严防因灾致贫排查机制,要求各部门把受灾困难群众排查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应该得到灾后社会救济的群众“不漏一人、不掉一户”,精准做好帮助、扶持、救助工作;健全严防因灾返贫致贫工作档案,使严防因灾返贫致贫工作有记载、成果可考核、问题可追溯,一旦出现因灾返贫,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及时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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