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保护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是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作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赢的两大攻坚战,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一是保护生态环境是夯实脱贫攻坚基础,筑牢经济社会发展根基的客观要求。良好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基础。我国贫困地区大多位于江河上游、湖库水系源头、农牧交错地带,与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高度重合,生态地位极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突出。同时,这些地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滞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发展起点低、发展压力大、发展意愿强,面临着消除贫困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重压力。生态环保扶贫就是要在适度开发、消除贫困的同时,着力夯实生态本底,守住环境质量底线,维护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二是保护生态环境是推动扶贫减贫,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对贫困地区来说,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生态环保扶贫就是要坚定不移贯彻包括绿色发展理念在内的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利用良好生态环境汇聚资本、技术、人才、项目等经济发展要素,提升脱贫攻坚整体质量,推动贫困地区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三是保护生态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很关键。良好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保护生态环境是推进和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当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生态环保扶贫就是要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现脱贫攻坚与污染防治攻坚共赢,着力补齐突出短板,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四是保护生态环境是推进生态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全面小康之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更加美丽的乡村。生态环保扶贫就是要坚持绿色的脱贫攻坚,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导向提升生态宜居水平,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重点促进产业兴旺,以生态文化培育为基础重塑乡风文明,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点。
坚定不移扛起政治责任,协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精准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有序推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重点任务。同时,统筹谋划和推进好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协同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以及精准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强环境监管和服务,支持贫困地区克服疫情影响。以落实“两个100%”(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为重点,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制定出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和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服务“两个正面清单”,推动污染防治资金向疫情防控重点市县和防控应急需求方面倾斜,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和贫困地区复工复产。积极协助定点扶贫县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开展助农战疫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利用电商平台等拓宽销售渠道,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为尽可能降低疫情不利影响贡献力量。
二是深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推动贫困地区绿色发展。引导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支持贫困地区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会同财政部将284个国家级贫困县的2.46万个建制村列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象,并在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有效改善贫困地区村容村貌。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引导贫困地区发展绿色产业,对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有机农产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协同发展试点。推动将更多的贫困地区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涉及50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扩大区域流域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范围,累计安排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奖励资金、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119亿元。分三批命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27个,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占比约24%。
三是创新生态环保扶贫举措,全面落实定点扶贫责任。全力支持定点扶贫的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隆化县脱贫攻坚。坚持党建引领促扶贫,深入推进“一对一”基层党支部共建。设立生态环保励志奖学金,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推进“志智双扶”。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与定点扶贫县共建7个生态环保扶贫示范村,重点从农产品有机认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农村垃圾分类、农用地膜污染治理、生态旅游促进、乡风文明激励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努力将生态环保特色帮扶转化为脱贫攻坚绿色实效。2018—2019年共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2.16亿元,培训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5000余名,购买和帮助销售农产品超过1000万元。围场县、隆化县贫困发生率分别由2013年的42.6%、38.5%降至2019年的0.35%、0.39%,实现脱贫摘帽目标,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底批准两县退出贫困县。
扎实做好生态环保扶贫工作,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打赢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生态环境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
一是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保持生态环保扶贫政策稳定,继续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促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向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等生态建设工程和扶贫产业发展,支持推动将深度贫困地区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努力夯实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绿色根基。
二是持续推进贫困地区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指导和支持贫困地区进一步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巩固提升生态资源优势。引导贫困地区依托资源禀赋优势,培育发展特色生态产业,着力打通优质生态资源与产业发展、优质生态产品与品牌发展间的转化路径,促进贫困地区生态要素向生产要素、生态资产向物质财富转变,推动实现生态保护与减贫脱贫双赢。
三是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动生态环保扶贫工作有序转型,强化顶层设计,提前谋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制度衔接、政策衔接、工作衔接。大力推进生态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用乡村振兴的举措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用脱贫攻坚的成果夯实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根基,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点。
四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对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领导,抓紧抓实抓细生态环保扶贫各项工作。加强作风能力建设,深化生态环保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锤炼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大力宣传我国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加强经验总结和典型事迹宣传,努力讲好生态环保扶贫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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