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省纪委常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马士光到市委农办专题调研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马士光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继续深化认识。省委对苏州工作的期望很高,我们各项工作都要按照高标准、做标杆的要求加以推进。
二是要加强工作推进。巩固好现有工作,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5项重点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巩固和提升;加强信息化建设,用信息化手段解决好实际问题,打造全过程管理、全流程留痕、全天候监管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品牌意识,在依规依法的前提下,敢于创新、敢于改革。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具体处室,负责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具体工作;健全督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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