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体现了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就要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一、必须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地践行“两个维护”。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作了全面部署。我们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经常对标对表,更加自觉地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看行动、见实效。要深刻吸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教训,彻底清除薄熙来流毒和王珉等人恶劣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要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发现和纠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中存在的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以及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必须始终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坚定不移地巩固发展作风建设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会深刻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去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和受理信访举报数,同比都有较大增长,违纪时间发生在2013年前的案件占比虽有下降,但数量依然较大,这既反映出查处力度在加大、存量在减少,也表明在反腐败持续高压态势下,顶风违纪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依然要保持高度警醒,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按照全会部署,力度不减,态度不变,尺度不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震慑,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地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会强调“抓住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这个关键点和着力点,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去年全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以来,我们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重点针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扶贫领域、扫黑除恶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了一大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但基层群众身边的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依然很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就要拓展深化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向“村霸”“海霸”“渔霸”“市霸”“菜霸”“车霸”以及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等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必须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坚定不移地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全会强调要统筹推进“三项改革”,在更高水平上深化“三转”,并对我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提出进一步要求。全会报告中从加强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三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我们一定要牢记嘱托,坚守初心使命,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要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中,强化监督执纪规则的学习培训和实践运用,坚持把作风和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以来,我们高度重视防止“灯下黑”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等规定,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审批权限,完善问题线索闭环管理,做到经常“打扫庭院”,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我市纪检监察队伍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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