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选任市林投公司领导干部简章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市林投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促进市场化经营和健康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我市对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林业实际,拟选任市林投公司领导干部职位。
一、 选拔职位
董事长1名;
监事长1名;
总经理1名;
副总经理1名;
财务总监1名。
二、选拔范围
市林业局机关、直属单位。
三、任职条件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2. 具有较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4.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 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2年11月30日后出生);
2. 任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具有正处级(五级职员)或任副处级(六级职员)两年以上,未满两年的应当具备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正职累计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 任副职领导人员:应当任副处级(六级职员)或任下一层级正职(正科级、七级职员)三年,未满三年的应当具备下一层级正职和下一层级副职累计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 任财务总监职务人员:应取得国家或国际认可的相应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并从事相关工作六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任
1.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4. 近5年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上述选拔职务的情况。
四、选任方式和程序
(一)选任方式:个人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被选拔到市林投公司任职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年适应期,经本人自愿、组织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任职手续,并与其所在机关或事业单位身份脱钩。选任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其试任职务,返回原单位按原任职级安排工作。
(二)选任程序。在重庆林业网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局党组决定任免。
报名时间从发布简章之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截止(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拔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每人限报1个职位,同时注明是否同意调剂。个人自荐的填报“重庆市林业局选任市林投公司领导干部报名表”(见附件1),由组织推荐的填报“重庆市林业局选任市林投公司领导干部组织推荐表”(见附件2),于2018年1月10日前一式三份交组织人事处。经资格初审复审后,提交局党组研究选任人选,按程序组织考察,最后由局党组局决定任职。
五、纪律要求
加强对选任工作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市纪委组驻市农委纪检组电话:89133232
市林业局组织人事处电话:61528961
附件:1. 重庆市林业局选任市林投公司领导干部报名表
2. 重庆市林业局选任市林投公司领导干部组织推荐表
重庆市林业局组织人事处
2017年12月25日
下载:重庆市林业局选任市林投公司领导干部报名表、组织推荐表.xlsx
>>>2018年1月全国各省市遴选公务员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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