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体现了“三个前所未有”: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对老龄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指示批示内容之全、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目标前所未有。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老龄事业发展规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全社会需要转变观念,不能消极地把老年人看作“社会包袱”,应当看到老年人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重视老年人人力资源的开发使用,引导老年人通过家庭参与、社会参与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实现积极老龄化。
一、客观认识老年人对家庭和社会的积极贡献
构建全面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离不开老年人的积极参与。目前,社会上很多人狭隘地认为老年人是社会资源的“消耗者”,退休后就成了“社会包袱”,没有看到老年人的社会价值,这种观点是消极的、不准确的。一方面,很多老年人退休后仍然是家庭中的“顶梁柱”,通过积极参与继续为家庭做贡献,通过家庭参与实现精神慰藉。比如,退休后帮忙带孙子,照顾更为年迈的父母,等等。另一方面,很多领域的老年人具有独特的人力资本,年轻人无法取代和超越,他们通过社会参与继续创造社会财富。比如,“老专家”“老教授”“老领导”“老中医”,这些领域的老年人,人力资本存量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拥有年轻人不具备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客观地说,相当一大部分老年人退休后通过家庭参与、社会参与积极养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用。
二、引导老年人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我们要将“三个积极看待”体现到思想和行动中,积极引导老年人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一要积极引导舆论,及时纠正认识偏差和误区。在孝文化的引导上,强调子女应当让老年人适当参与家庭活动和家务劳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避免产生“老而无用”的感觉;在就业问题上,老年人和年轻人的人力资本差异很大,在工作岗位上是互补关系而不是替代关系,不存在所谓的竞争关系,不会对年轻人造成过大的就业压力;老年人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而不是消耗者,在家庭治理和社会治理中依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要积极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探索建立老年人社会参与机制。积极拓展老年人发挥作用的领域,多方搭建老年人发挥作用的平台,鼓励老年人在调解社区矛盾、社会组织党建、舆情预警与化解、技术服务和参谋咨询、公益服务、代际合作、创办企业等方面更多参与,发挥威望优势和人脉优势,调解和稳定社会,发挥对年轻人的传帮带作用。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根据老年人年龄、身体状况、受教育状况、社会地位等个人情况,探索老年人多元化参与机制。
三要努力打造积极老龄化的“三支柱”保障体系。健康、参与、保障是积极老龄化的“三支柱”,民政部门有责任、有能力、有条件通过完善顶层设计,打造积极老龄化的“三支柱”保障体系。通过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探索建立老年人社会参与机制,保障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能力。从部门单兵作战向加强统筹强化顶层设计,形成部门合力转变;从单纯的养老政策制定,向统筹就业、退休、养老、健康保障综合设计转变;从被动应付向主动应对转变;从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参与向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四方参与转变,强调家庭在老年人积极养老中的首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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