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市场主体有所增加。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57万家,从业人员64.14万人,实现营业总收入1.77万亿元。全年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为3669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了专业服务,帮助2.28亿人次实现就业择业和流动,人力资源市场在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有些地方也出现了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例如,利用网络招聘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以招聘或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利用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甚至出现诈骗行为等。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制定出台《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有关要求,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
1、坚持依法管理
深入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为统领,依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要求各地切实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依法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等行为。
2、坚持目标导向
在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完善报告公示制度、持续开展清理整顿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等方面细化实化具体措施,构建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招聘活动管理、劳务派遣规范等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对违法违规问题多发领域和对象,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4、坚持底线思维
强化预防预警、行业自律、应急处置等措施,防范化解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失范风险。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在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方面,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招工用工行为,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是继续深化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挖掘改革潜力,释放市场活力。
三是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以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为抓手,发挥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典型引领作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引导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断提升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是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配套规章研究制定工作。加快研究制定《网络招聘管理规定》等《条例》配套规章,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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