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脱贫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在深度贫困地区,力争完成营造林面积1200万亩,组建6000个造林扶贫专业合作社,吸纳20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新增生态护林员指标的50%安排到深度贫困地区,通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带动约600万贫困人口增收。
《意见》指出,加强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脱贫,将围绕3项重点任务展开。一是全面实施生态保护脱贫。针对“三区三州”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等面积较大、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扩大生态护林员选聘规模。健全各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扩大深度贫困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受益范围。
二是大力推动生态治理脱贫。推广造林合作社脱贫,组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组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担营造林工程。合作社中贫困人口比例不低于60%。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支持力度。
三是积极开展生态产业脱贫。在深度贫困地区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木本油料、特色林果、竹藤、种苗、花卉、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立利益连接机制,引导贫困人口通过特色林业产业促进增收。加大深度贫困地区生态旅游扶贫的指导和扶持力度,打造多元化的生态旅游产品。
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省(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脱贫工作的领导,建立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脱贫会商机制,统筹协调重大问题。指导“三区三州”编制切实可行的生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要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脱贫建设的金融支持。要完善林业生态扶贫考核制度,将减贫实绩作为主要指标,不定期开展林业扶贫开发工作监督检查,对扶贫有实效的进行奖励,对落实不力的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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