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财力基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作为社保基金的管理运营机构,肩负着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坚实资金保障的职责。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更好发挥其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压舱石”作用,对于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正确的理念和方法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必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正确的理念和方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并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关乎人民幸福安康。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相关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抓紧补齐社会保障制度短板,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重要成就。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从保障基本权益做起,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保障事业与经济发展阶段和财力水平相适应。在新发展阶段,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必须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稳步扩大基金规模,努力开创全国社保基金发展新局面。
坚持系统观念。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社会保障能力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抓紧补齐制度短板,也需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自20世纪末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数量持续增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任务艰巨而紧迫。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不断提升资金保障能力和水平。
推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十四五”时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也是社会保障制度补短板的关键时期。加快健全包括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对于抓住用好这个重要窗口期具有重大意义。全国社保基金主要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和调剂,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必须紧紧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助力国家成功应对人口老龄化。
助力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这为健全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改革路径、明确了发展蓝图。当前,必须抓住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较轻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增加社会财富积累,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助力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奠定坚实财力基础。
助力养老保险体系均衡、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发展还不够均衡。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总体规模依然偏小,但在三支柱中的占比却较高。这说明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职业)年金的覆盖面较窄、资金积累规模有限;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滞后。截至2019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约6.28万亿元,全国社保基金已有2万多亿元的战略储备,但二者总和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还不够高。促进养老保险体系均衡、可持续发展,一方面需要继续壮大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规模,加快发展第二和第三支柱,实现三大支柱均衡发展、协同发力;另一方面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拓宽基金收入来源、增加基金积累、加强运营管理。
助力明晰各方责任边界。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需要在明确责任边界的基础上科学测定未来养老金的收支发展态势,夯实国家养老储备。在明晰各方责任边界方面,首先需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建立健全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坚持“统筹”不“统揽”,明确不同层级政府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事权责任,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其次需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的主导作用体现在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投入资源,设计更为合理的制度安排。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按规定履行缴费等社会保障责任和义务,在发展补充保险、商业保险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健全和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实现参保者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更好履行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主体责任
自2000年成立以来,全国社保基金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储备规模逐步扩大,运营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基金规模快速增长,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基本完成。截至2020年底,社保基金规模已达2.45万亿元,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划转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但也应看到,目前全国社保基金积累规模依然偏小,基金投资运营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时期,社保基金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社会保障收支缺口的补充、调剂,更好履行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主体责任。
建立持续稳定的战略储备基金充实壮大机制。根据我国人口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围绕战略储备基金定位和阶段性目标,坚持精算平衡和可持续原则,分阶段量化测算全国社保基金的合理规模区间。以覆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时长为衡量指标,明确在一些人口发展重要节点上全国社保基金的规模目标,并制定相应发展规划。结合中央财力状况,推动建立稳定的全国社保基金注入补充机制,探索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持基金规模合理适度和稳定增长,不断夯实储备基金的“托底”功能。
健全规范有效的国有资本划转、承接和管理机制。自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支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中央层面划转工作已经完成。未来,需完善国资监管机构、划转企业和社保基金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做好划转国有资本承接、管理、运营。落实对划转国有资本的收益权、处置权、知情权,在不干预划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履行好财务投资者职责。结合未来支出需求,完善财政收益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划转国有资本分红等收益管理投资政策,明确缴回使用具体办法。聚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大股权投资力度,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家重大项目,推动投资收益与社会效益实现双赢。
构建科学的基金风险管控体系。在基金投资运营管理中,必须始终把安全摆在首位,切实防范各类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坚持收益与风险一致性原则,将防风险贯穿于资产配置和投资执行的全过程,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度量、防范和监控,构建系统完备、数据互通、科学规范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健全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做好投前、投后、退出的风险监控、预警、应对,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建立境外投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境外投资安全。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检查和内部审计,推进数据标准化和内控信息化,发挥好内部控制在防范风险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一流社会保障资产管理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党中央对社保基金会的职能定位和机构改革方向,探索建立更加符合市场发展规律与基金投资运营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好承担起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主体责任。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的思路,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原则,审慎稳健开展投资运营管理。完善投资决策体系,构建专业的管理框架,形成高效的运作流程,做好基金投资运营资产退出管理,实行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地方委托管理的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已达1.2万亿元,要进一步完善投资管理政策,优化委托模式,提高收益水平。研究创新社保基金会用人机制,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适应长期投资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管理效能,更好地担当使命、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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