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闵行区纪委监委在强化监督上全面聚焦、全面发力、全面从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校准、助推、清障、护航”作用,找准着力点,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把监督这一首要职责落深落细。
摸清摸准政治生态。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对区域内各单位政治生态总体面貌准确定性、动态掌控。紧盯各单位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等“关键少数”,了解基本情况,收集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信访举报等信息,完善廉政档案。
抓牢抓实政治监督。把政治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坚决落实“两个维护”,重点把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严防“七个有之”,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开展专项作风整治。持续紧盯乡村振兴、生态环保、营商环境、扶贫帮困等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执行政策搞变通、打折扣,脱离实际、违背规律搞“层层加码”,搞表格应付上级检查、增加基层负担等具体表现,严肃查处问责,公开通报曝光。
探索建立澄清关爱机制。对反映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的问题,及时查清事实、作出结论。对函询回复情况说明清楚且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予以采信了结。经核查不属实的,通过召开澄清会、采信反馈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澄清,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探索部门联动问责监督。对接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收集掌握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对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收集掌握全区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情况;对接区信访办、区网格中心,收集掌握信访投诉反映问题。通过部门联动、督责问责,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加快工作推进。
加强重点领域、关键问题的监督。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能,推进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大“慵懒散”行为的追究问责力度,建立“清理+问责”的长效机制。以破解隐形变种“四风”问题为重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探索建立预防腐败机制。聚焦动拆迁、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等案件高发领域,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的监督管理,完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招投标的防控机制,制订公职人员行为规范。采取挂号销账管理、明确回复期限、跟踪督促检查、采纳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整改情况“回头看”等有效举措,推动纪检监察建议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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